《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32开)》:
新疆地区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先秦时期,新疆地区就与中原地区展开了密切交流。考古证实,新疆地区出土的彩陶就受到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影响,在河南安阳的商代妇好墓中,陪葬了大量新疆和田玉制成的器物。西汉统一新疆地区后,汉语成为当地官府文书中的通用语之一,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礼仪制度、书籍、音乐舞蹈等在新疆地区广泛传播。与此同时,琵琶、羌笛等乐器也由新疆地区或者通过新疆地区传人中原地区,对中原地区音乐产生重大影响。中华文化宝库中,就包括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艺术、哈萨克族阿依特斯艺术、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各民族的文化瑰宝。不可否认,新疆地区文化受到伊斯兰文化影响,但这既没有改变新疆地区文化属于中华文明的特质和走向,也没有改变新疆地区文化属于中华文化一部分的客观事实。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是新疆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之魂,只有把中华文化作为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才能促进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新疆地区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在原始社会,新疆地区的居民就产生了原始宗教观念,并逐步形成了萨满教。公元前4世纪以前,新疆地区流行的是原始宗教。从公元前4世纪起,盛行于东西方的一些宗教沿着丝绸之路陆续传人新疆地区。最先传人的是祆教。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人新疆地区,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形成以佛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并先后形成了于阗、疏勒、龟兹、高昌等著名佛教中心。公元4世纪至10世纪,佛教进入鼎盛时期。同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5世纪前后,道教传人新疆,主要盛行于吐鲁番、哈密等地,至清代传播到新疆大部分地区并一度复兴。6世纪,摩尼教和景教(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相继传人新疆。10世纪至14世纪,景教随着许多地方回鹘等民族改信而逐步兴盛。9世纪末10世纪初,伊斯兰教传人新疆南部,新疆原有宗教格局再次发生变化。喀喇汗王朝在接受伊斯兰教后,于10世纪中叶向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发动了40余年的宗教战争,11世纪初攻灭于阗,将伊斯兰教强制推行到这一地区,形成了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北疆以佛教为主,伊斯兰教与佛教并立的格局。14世纪中叶,东察合台汗国统治者以战争等强制手段,将伊斯兰教逐渐推行到塔里木盆地北缘、吐鲁番盆地和哈密一带。至16世纪初,新疆地区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18世纪开始,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相继传人新疆地区。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一直延续至今。由此可见,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伊斯兰教既不是维吾尔族等民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其唯一信仰的宗教。直到今天,仍有不少群众不信仰宗教或信仰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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