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共档案馆发展路径比较及对策研究》:
第二节 公共档案馆建设探索的经验与困境
西方国家建设公共档案馆的过程,也是西方档案界推动档案馆不断融入社会、走进民众的过程。西方社会对于档案文化价值的发现、论证及达成广泛共识,始终是拉近档案馆与公众距离的原动力,而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与档案职业内部职能的演变交互作用,使得档案馆与公众的距离越来越近,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方近现代档案事业由“国家模式”转向“社会模式”以及由此导致的档案馆文化功能由“组织文化”向“社会文化”转型的内在变化。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从国家档案局到各地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均意识到提升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能力并向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档案馆转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因此2002年以来公共档案馆建设一直是档案理论界与实践部门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作为集中保管和提供档案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文化机构,档案馆可以用整体的形象向社会公众展示档案文化的存在价值,使得档案真正成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使档案文化在此得以延续。在公共财政投入的支持下,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档案馆建立了建筑面积更为宏大、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新馆,积极面向民众开展各项公共档案服务,探索中国特色公共档案馆建设路径,其中深圳市档案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的民生档案资源跨地域整合和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是其中值得关注的几种发展模式。
一 深圳市档案中心的“档案城”模式
深圳市档案局(馆)受特区文化影响,在档案工作体制和管理体制方面一直“敢为天下先”,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是首部提出“公共档案馆”概念的地方法规。由于不少地方档案馆设在党政机关的深宅大院里,客观上使档案馆与公众相隔离。为适应档案馆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不少专业、职能部门分别要求建设档案库、楼而土地供应紧张的状况,2005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七次常务会议决定筹建档案集中存储基地,并委托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和深圳市档案局联合调研、立项和筹建,2007年1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正式以“深圳市档案中心”的名称立项,采取“集中存储、分类管理、资源共享、行政监管”的原则,集中接收和保管深圳市档案馆、深圳市城建档案馆(现已合并到深圳市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以及公共性较强、产生数量较大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共档案。建成以后的深圳市档案中心,将以深圳市公共档案馆为中心,设立若干公共服务区和不同类型档案保管区,形成公共档案馆与各部门档案馆互补、互利,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的“档案城”。这种体制既弥补原综合档案馆馆藏资源的不足,同时又能兼顾各部门特点及其自身的需要,而且便于向社会各界提供“一站式”的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2015年3月,深圳市档案局(馆)整体搬迁至深圳市档案中心,目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建设局、市监管委信息中心等十多家与民众日常事务关联度较大的政府部门已经入驻档案中心,其中大部分由各政府部门派遣档案人员对本部门的档案进行保管和提供利用,少量涉密部门的档案,则由深圳市档案局(馆)代管,相关部门不用派遣专门人员常驻档案中心。深圳市档案中心的投入运营,形成的这种对区域内公共档案进行集中存储与提供利用的“档案城”模式,既满足了深圳市档案局(馆)对全市公共档案集中监管和存储的要求,节约了档案库房用地和相关的经费投入,提升了档案馆服务政府行政管理事务的能力,又能高效地满足社会各界查询人事、税务登记、房地产权、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等高利用率民生类档案文件的利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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