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与葛兰西意识形态思想比较》:
(一)列宁意识形态思想的局限性
在列宁那里,无产阶级专政和政治领导权是同一的,无产阶级专政就寓含于政治领导权这一思想之中。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过程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列宁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可见,“在此,列宁非常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合法性与不容侵犯性。但对于无产阶级何以能够将普通民众团结在自己周围对资产阶级实施专政没有给予过多关注”②,也就是说,列宁所说的“领导”是预先就确定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地位,然后去实施,因而在他那里并不存在一个对领导权合法性获取的问题,获得政权就意味着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它是以武力作为后盾的。但这里的问题是通过武力夺取的政权,其主导思想、精神理念和价值追求不一定能够最终保证获得社会大多数民众发自内心的自觉认同,因为革命的过程只是使社会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改造,而非民众的内心世界。虽然列宁也非常重视工人的无产阶级意识培养,但他更强调的是一种外部“灌输”,因而缺乏自觉因素,而这样的一种被动接受方式一般很难真正获得普通民众的自觉认同,甚至包括党员自身在内。
如前所述,列宁认为广大群众的自发斗争是不可能带来社会主义革命之成功的,工人的自发运动是无法孕育出自觉的革命意识与有序的组织性的,只有得到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指引,这种自发的运动才能够转变为自觉的斗争,否则是不可能的。因此,引导与被引导、教育与被教育和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就是无产阶级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列宁将无产阶级与经济生活相对应,将无产阶级政党与政治生活相对应。在他看来,与经济生活及其主体无产阶级相比,政治生活及其主体政党的意义更为重大、历史地位更高,然而这样的区分完全没有看到经济因素——剥削作为社会主义革命产生的起因。而且这种区分在实际上还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社会主义革命的主体一开始就是无产阶级,而只要是主体,就意味着与主体性即自觉性和自我意识相关联,否则主体将不成主体。因此,“在这一意义上,即使这一阶段的无产阶级运动仍具有自发性的特征,也不能因此否定无产阶级的发展趋势和阶级本性”①。针对列宁的这种观点,卢森堡多次提出过反对意见。在她看来,“无产阶级群众所负有的使命不仅是根据明确的认识为革命确定目标和方向。它必须也由自己,通过自己的能动性一步一步地实现社会主义”②。在卢森堡看来,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还是革命成功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力量同样不是来自作为少数的政党,而是来自大多数群众。拉克劳与墨菲也指出,列宁主义的先锋领导权观念“在大众的领导集体与被领导群体之间预设了一个明确的分界线”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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