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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72辑(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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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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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925436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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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19年3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通知》围绕为基层减负,聚焦“四个着力”,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2019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2019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基本要求,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分五章、35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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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72辑(2019.04)》: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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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2019年3月1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答记者问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2月24日)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答记者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2月17日)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月31日)
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基本遵循
——中共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2019年2月27日)
最高法司改办负责人就“五五改革纲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十条-第十四条)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2月20日)
解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司法部财政部
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9年2月15日)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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