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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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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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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0343398
  • 作      者:
    李晓秋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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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晓秋,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硕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学科负责人,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曾担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国家“双千计划”人选)。获评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教学工作优秀教师”“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等。出版专著《信息技术时代的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研究》、主编《电子商务法案例评析》等12部图书,在《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5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课题20项。现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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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各国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展、高新技术的勃兴,技术标准与专利权不断融合,呈现出专利技术标准化趋势。专利技术标准化可以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生产者效益,便利消费者,促使专利权人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但是,专利技术标准化也容易产生专利劫持行为等现象,阻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是技术标准与专利权融合过程中根本和棘手的问题,如何运用法律规制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研究》在“专利技术标准化”背景下,遵循“创新驱动发展”之理念,以美欧实践为例,把解决中国问题作为研究出口和依归,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系统地阐述了法律规制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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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二)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凸显了专利标准之准公共物品之产生和利用短板
  专利技术标准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目的在于以科学合理的规定,为人们提供一种最佳选择,建立一种最佳秩序。不仅如此,专利技术标准化还在于促进最佳共同效益。最佳秩序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代表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共同意志的专利标准,使标准化对象的有序化程序达到最佳状态;最佳共同效益是指相关方的共同效益,这也是作为“准公共物品”的专利标准必须追求的目标。在专利标准化中,存在多方利益主体:专利权人、专利标准技术实施者、专利产品使用者、标准制定或者标准管理机构,各方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专利标准也是各方面利益协调的产物。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各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正是为了反映参与到标准化过程中的主体的利益,而非个别人,比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或者标准技术实施者的利益,甚或标准制定组织的利益。保持参与标准法律关系的利益主体平衡,才可以确保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被社会认同,成为有效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秩序作用。
  专利标准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并非免费使用的共同资源,具有特殊的私权烙印,商业化气息浓厚,这注定了市场机制在专利标准制定方面存在缺陷,最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对称,即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标准化战略或者商业盈利观念不断渗透于专利标准化过程中。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专利权人要么积极参与,以促使自己的专利技术被标准化组织的技术专家所认同,从而被纳入标准体系;专利权人要么采用“隐藏策略”或者拒绝策略,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不公开自己的专利技术或者拒绝将自己的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中。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已经被纳入标准的专利技术的权利人,即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不遵守技术标准中确立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政策,向标准技术使用者主张高额许可费或者高额赔偿费,违反了专利标准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合理付费使用原则,损害了专利标准化主体的利益。何为合理付费使用原则?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合理付费首先应确保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其基本要旨在于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不能因为专利技术被纳入标准而应获得额外利益。实际上,专利技术被纳入标准以后,由于标准可以产生锁定效应和马太效应,专利权人许可的范围得以扩大,从而为其获得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利润提供了可能。因此,专利权人向标准制定组织隐藏或者向标准制定组织和标准技术实施者拒绝许可自己的专利技术,主张超出专利价值的许可费或者赔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合理付费原则,偏离了专利标准化的目的,破坏了最佳秩序和最大效益之目的,使秩序的形成几无可能,使最佳效益成为空中楼阁。
  (三)国家干预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符合标准化法之要义
  标准化是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社会革新的产物,是近代西方工业革命带给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著名的《纽约客》杂志社记者索罗维基说:“如果没有标准化,那么就不会有现代经济。”随着国际标准组织的逐步建立、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变革,经历了跳跃式发展并逐步推向纵深的标准化对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专利权和技术标准的结合,即专利标准化加剧了此种影响。今天,“标准化”无所不在,标准化活动由企业行为步人国家管理,进而成为全球的事业,活动范围从机电行业扩展到各行各业,已经广泛而深入地影响到一国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并进而扩散到全球经济的各个领域。但标准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极易产生市场失灵。专利标准是准公共物品,其制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或者使用过程中的免费利用或者以不合理付费方式享有专利标准都将导致过度消费,产生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为此,各国对包括技术标准在内的标准化进行的法律治理也随着标准全球化的脚步已然成为该国的一种社会控制手段。
  标准化法是国家对现代化生产进行科学管理的有关标准化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国家的干预活动,其立法目的在于推动科技进步,提升产品质量,发展经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由于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破坏了标准化追求的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目标、阻碍了竞争、阻滞了技术创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制造了不合法的技术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一国经济发展,国家必须对此进行干预。干预之旨意在于要求技术标准化中的必要专利权人应遵守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恢复各方主体利益之平衡,达到最佳秩序,确保专利标准的顺利实施和促进经济科技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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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理论假设抑或现实刻画

第二章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劫持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 不同学科领域中的“劫持”
一 社会学视野中的“劫持”——社会行为失范的
一 种表现
二 经济学视野中的“劫持”——契约人逐利的表现
三 法学视野中的“劫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表现
第三节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的内涵
一 不同释义
二 主要表现形式
三 主要特征
四 带来的影响
五 法律定性
第四节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与其他概念的考辨
一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与专利怪客
二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与专利经营实体
三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与专利主张实体
四 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与专利恶意诉讼
本章小结:定义迷思与解思

第三章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的产生机理
第一节 逻辑起点——专利技术标准化
一 标准、技术标准与技术标准化
二 专利权的基本阐释
三 技术标准与专利权融合的缘由及其效应
第二节 技术路径
一 具体形式
二 必备技术元素——标准必要专利
第三节 政策因素
一 主要标准组织制定的专利政策概览
二 模糊的FRAND许可政策为专利劫持行为提供了“动机”
三 柔性的专利信息披露政策为专利劫持行为提供了“可能”
四 缺失的“标准必要专利保证政策”成就了专利劫持行为的“宽口径”
第四节 经济利益驱动背景
第五节 法律制度诱因
一 专利权授予制度的症结
二 专利权的天然垄断性
三 诉讼制度的滥用
四 专利侵权救济制度的“帮助”
第六节 产生过程及实证分析
一 产生的基本轨迹
二 运行的样态实例
本章小结:机理解构与透视
……

第四章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法律规制的正当性
第五章 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法律规制的模式选取
第六章 美欧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法律规制的实践及启示
第七章 我国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法律规制的检视
第八章 我国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第九章 结论: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共识与期冀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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