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思远,男,1988年生,福建南平人,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讲师,2018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其在《民商法学》《河北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家事法研究》《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牡丹江大学学报》《宜春学院学报》《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等期刊、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此外,参撰2016年《中国法律年鉴》、2017年《中国法律年鉴》的“婚姻家庭继承法”稿件的撰写;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我国妇女儿童权益法律保障情况实证调查研究》,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WTO安全例外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陈苇,女,1987年于西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该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继承法、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其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作为访问学者到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进修外国家庭法一年。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家庭法国际学会副主席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妇联法律顾问,重庆市儿童工作资源中心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成员。
代表性成果包括:独著、主编、主持翻译的《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第一版、第二版)《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当代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实证研究》《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改革开放三十年(1978~2008)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之回顾与展望》《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我国防治家庭暴力情况实证调查研究》《21世纪家庭法与家事司法:实践与变革》《中国妇女儿童权益法律保障情况实证调查研究》《中国遗产处理制度系统化构建研究》《当代中国民众财产继承观念与遗产处理习惯实证调查研究》《加拿大家庭法汇编》《澳大利亚家庭法(2008年修正)》《美国家庭法精要》(第五版)《澳大利亚法律的传统与发展》(第三版)等著作、译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法学》以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Policy and the Family;The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Law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80余篇。此外,已主编出版《家事法研究》学术论文集刊6卷(2005年卷至2010年卷)和“家事法研究学术文库”著作20余部;应邀与美国、意大利学者合作撰写美国法学院比较家庭法英文教材1部:Practical Global Family Law——United States,China and Italy(2009年4月在美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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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在借鉴法国、德国、日本、瑞士、俄罗斯、英国、美国七个国家相关立法经验以及我国学者建议稿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体系、监护的设立与类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监督与终止等几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建议,以期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提供参考。
——董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