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瑞,1947年9月出生于山东招远的一个小乡村。1966年值高中毕业之际,"文革"爆发,高考中止,于1967年回村务农。1969年3月至1975年4月在部队服役。退伍后在农村中学任民办老师。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于1982年1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8月为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和解决两地分居,调入烟台大学。
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199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1985年晋升讲师,1988年晋升副教授,1992年晋升教授。曾任烟台大学校长。长期致力于民商法研究,现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11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山东大学特聘为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出版著作《民法总则通义》,获2018年《法治周末》十大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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