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通过,直到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巴黎协定》,人类对于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关注热度不减,学界对于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成果也层出不穷。《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从法学的视角出发基于减缓气候变化中增加碳汇这一维度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的构建。森林碳汇随着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而逐渐进入学者和公众的视野,《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研究》并未完全拘泥于京都框架下的森林碳汇法律机制,而是更多的从后京都时期的REDD+森林碳汇法律机制出发,提出了“非京都规则”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构建的四个方向:基于造林、再造林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经济激励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适用于2020年后的《巴黎协定》致力于国家自主贡献的减排,森林碳汇仍将是我国自主贡献减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森林碳汇减排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森林碳汇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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