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介的角度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种学说,是研究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并由此揭示自然界的辩证过程和辩证联系的普遍理论。它作为一门学科是由独特、确定的研究对象所决定的。一般来说,自然辩证法是以自然界的普遍规律(辩证法)为对象的,但它在具体的研究和认识的过程中,首先面对的是自然科学。因此,它必须以自然科学为中介,并把它作为直接的对象来研究,最终达到对自然界的普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自然辩证法直接面对自然科学,最终要达到实现认识自然界规律的目的,这种“中介”的研究方式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有一展开过程,由此决定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具有历史性和开放性。
一
把自然界和自然科学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不只是自然辩证法。自然哲学把自然界作为研究对象,由于自然哲学属于传统形而上学,它研究自然界是为了对自然界总体图景进行说明和描绘,其研究方式是依靠直观和凭借思辩直接对自然界做出判断而不依靠自然科学。自然哲学往往是拿理想的联系代替未知的联系,用虚构和想象填补未揭示出的事实。他们把应该从哲学中分化出去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内容也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企图构造包罗万象的自然体系。自然哲学最大的特点就是直观、猜测和思辩。黑格尔就是以颠倒的方式猜测到自然界是辩证联系和发展的,而不是依据自然科学进行揭示。可谓结论可取,来路不正。
随着近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作为拒斥形而上学从而拒斥自然哲学的西方科学哲学,它们以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科学的逻辑、结构、界限、发展模式和价值等等,它们对整个自然科学的研究相当深入,值得借鉴。但他们仅停留在自然科学本身和经验材料上,而不顾及自然科学背后的客观基础——自然界,以及自然科学和自然界的辩证联系。他们反对辩证法并把它看成是人为所致。他们的研究局限于不同的片面性之中。
自然辩证法以自然界和自然科学为对象,但不是二者的拼凑,而是通过研究自然科学的规律并以此为中介来实现对自然界辩证法的认识。它克服了自然哲学和西方科学哲学的片面性并吸收其合理成果,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指导下,通过认识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达到对自然界普遍规律的把握。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二版序言中指出的,他研究自然科学,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的规律从外部注入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这就把研究自然科学和研究自然界统一起来。正是有了确定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研究方式,才使自然辩证法有了区别于其他学科而成为独立学科的根据。
二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这部原著中没有明确提出把自然科学作为研究对象,也未明确区分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把自然科学辩证法的对象仅看成是自然界。恩格斯在札记中写道:“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对象是运动着的实物。”但是在整个原著中蕴涵着通过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对象性研究(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的成果)来揭示自然界的辩证法这种中介的方法。也就是说恩格斯的研究直接面对的是自然科学。在导言中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做了概括和总结后才得出结论“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是完备了:……,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并且指出对自然界辩证发展过程的揭示是伴随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实现的。在论述自然科学发展顺序由力学到物理学再到化学时说道:“只有在这些关于统治着非生物界的运动形式的不同的知识部门达到高度发展以后,才能有效地阐明各种显示生命过程的运动过程。对这些运动进程的阐明,是随着力学、物理学和化学的进步而前进的。”从字里行间可看出是暗含着两个研究对象,即自然科学和自然界。
在原著中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以及不加区分地谈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是有其历史特定性的。首先,在恩格斯时代自然科学刚刚成熟,人们对于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每一成果都不加怀疑,直接加以应用。当时自然辩证法的主要任务是揭示辩证的自然观。这样只要利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就能完成这个任务。
其次,自然科学的发展还没有达到将自然科学作为整体进行反思,并揭示出自然科学本身的动态发展过程也是辩证的这样的阶段。在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中还区分不出自然科学成果的辩证法和自然科学自身发展过程的辩证法,中介的作用还没有明确地突出出来并使之对象化。因此在恩格斯时代不加区分自然科学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是能使人理解的。
三
二十世纪以来,自然科学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以及纵向和横向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例如,相对论、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老三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新三论(耗散论、协同论、突变论)等,都远远不是恩格斯时代自然科学所能比拟的。用今天的观点来看恩格斯的原著,显然恩格斯提到的个别自然科学结论已经过时,但恩格斯提出的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做指导,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揭示自然界的普遍规律的思想仍然是今天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写作的宗旨“只想表明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规律,因而对于理论自然科学也是有效的。”这给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今天看来仍有启发意义,所不同的是作为自然科学的时代精神提出的总要求和自然辩证法的时代特征已不是以自然界流动不息的总观点代替自然界绝对不变的见解,而是在确认自然界永恒运动的前提下,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们应该把注意力转向如何更有效地支配自然界,改造自然界。这样仅仅考察一门或几门自然科学是不够的,必须综合考察,因此自然辩证法的中心任务移向自然科学自身,把自然科学作为整体对自然科学的本质、合理性、可靠性、发展模式和价值给予理论说明,以便更好地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同时透过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不仅把握自然界的辩证法,而且更好地支配和改造自然界,使人成为科学化的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由此可见,随着自然科学的进化,人们认识自然规律的深入,研究自然科学本身的规律逐渐成为自然辩证法的主要研究对象,这既是由自然辩证法的目的、任务决定的,又是由自然辩证法理论自身的发展所决定的。因为首先自然界的规律是普遍的,一般的规律,而普遍规律的获得必须通过特殊规律,而特殊的自然规律恰是自然科学要研究的。这样,根据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要把握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必须研究自然科学。从而使自然科学既是中介又是对象。其次,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实在性,而自然辩证法是观念、理论,如何使二者一致起来达到统一?从认识角度看,人们思维的直接对象是观念,而且观念是有层次的、有等级的。若不使自然辩证法这个关于自然界的普遍规律的观念成为形而上学的猜测和臆想,人们思维的对象就不应该仅仅是零散的、直观的、缺乏联系的、由感性认识获得的观念,而应该是充满必然联系的,本质的即通过理性认识而获得的观念,这一层次的观念正是自然科学的理论。从认识过程看自然科学同样是中介和对象。我们今天明确地提出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同时又是揭示自然界辩证法的中介,并且将两个对象的关系加以界说,划出不同的层次,正是对恩格斯开创的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对恩格斯提出的光辉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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