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菲律宾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菲律宾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为菲律宾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Philippines,IPOPhil),负责菲律宾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菲律宾的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2002年菲律宾植物新品种保护法》《2009年菲律宾技术转让法》以及“菲律宾共和国第8293号法令:《1997年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2013年修改)等,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IPOPhil下设著作权和邻接权局,授予该局局长及副局长部分执行权,向通过网络途径传播的版权作品提供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盲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限制及豁免,包括合理使用以及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阐明等。
菲律宾在1965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所有公约国家专利申请均可在菲律宾得到同等优先权日待遇。“发明优先”是菲律宾确定专利优先权的规则。菲律宾专利优先权主张期间间12个月。菲律宾在2001年成为PCT成员,如申请人已进行国际申请,可从该国际申请进入菲律宾国家之日或从最早优先权日起(如要求优先权)30个月内,提交申请或实施。菲律宾专利制度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采取统一立法方式保护。《1997年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出台后,菲律宾政府为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其后也颁布了一系列相关实施细则及行政法规。要取得菲律宾专利保护,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二是直接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出国家申请。菲律宾专利申请采取强制专利代理制度,专利申请人无论是否为菲律宾公民或法人,申请菲律宾专利时都必须委托在菲律宾常驻的专利代理人。
在商标注册方面,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应先进行商标搜索,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存在已经注册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避免和已注册商标或较早提出申请的商标间产生冲突。依据《1997年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能被他人区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商标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商标注册取得后5年内,商标权人应就商标实际使用的情况提出证据和有关商标正当使用的说明,否则该商标视为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未使用,可以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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