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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视角下的人民政协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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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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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42665454
  • 作      者:
    徐湘明
  • 出 版 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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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湘明,湖北黄冈人。法学博士。淮北师范大学教师,主要从事宪政、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主持和参与多部省部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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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主价值具有普遍性,它是人类美好的梦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追求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民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人们可以根据具体的历史和实践条件进行创造和选择。相对于传统的民主形式而言,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功能,是一种新的民主形式。我国倡导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经过扬弃之后,可以成为我国民主建设的他山之石。我国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认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另一方面要求协商民主应该全方位、多层次扩展。
  我国的人民政协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和长期的历史实践经验。从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角度来看,它的理论渊源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经典著作中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理论。协商政治的有关形式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前身。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协商政治的历史实践从清末预备立宪就开始了,历经了100多年;期间既有清政府挽救危亡的预备立宪协商机制、大革命时期国共一次合作的协商机制、抗日救亡时期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协商机制、抗战胜利后争取和平建国命运的重庆谈判时期的协商机制、解放战争争取建立新中国的人民政协的协商机制,也有新中国建立之初和社会主义时期人民政协的协商机制。百年的协商政治以及六十多年的人民政协的历史实践,给了中国人深刻的启示,它向世人宣示:民主梦想是中国人的美好梦想和一贯追求;协商政治和人民政协在中国具有客观的现实意义,具有很高的威信;它也展现了作为协商民主重要组织的人民政协自身的诸多特色。
  在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逐步形成与发展的情形下,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必要的,在政治方面、社会方面以及公民个人方面都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政治方面,它有利于提升政治合法性、监督公共权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决策执行的效果、解决政治冲突与缓和政治矛盾、改善政府形象与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是人民政协改革与完善的新视角。在社会方面,它有利于吸纳社会的多元利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与推动有序参与、形成社会共识与净化社会风气以及培育公民社会的发展。在公民个人方面,它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增进公民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提高公民个人的理性,培养现代意义的公民。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可行的。我国的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传统的“和合”与“和谐”的文化理念、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其提供了外在条件。人民政协自身的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与地位的平等性、协商机构与组织的完备性、协商机制的程序化与制度化以及协商结论的有效性等特色为其提供了特有条件。
  人民政协依照宪法与政协章程以及相关的规范,积极展开各种活动,进行有效运行。人民政协拥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为了保证人民政协积极履行三大职能、很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人民政协的主体性结构与会议、活动制度得到了必要的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充分利用人民政协这个重要的组织机构,结合当前变化发展了的、有利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民政协自身的各项条件,积极促进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同时,应当对人民政协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和发展。改革涉及到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功能定位以及有关人民政协的组织、活动和法制化等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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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协商民主视角下的人民政协制度研究》:
  (四)我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
  民主政治或者说宪政,是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的直接要求。各国在实现民主政治过程中,最广泛采取的就是以选举制度为核心制度的方案。“现代国家正是通过选举制度来表明其对民主政治的承认和公民权利的尊重。选举制度在现代国家宪政制度中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它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一种制度安排。”“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选举制度正是代议制制度的核心制度。一般而言,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选举民主,就是指以选举制度为核心机制建构起来的民主政治。协商民主是以“协商”制度来实现民主,它要求以协商的“理性”代替选举的“偏好”、强调各利益主体直接参与讨论、充分表达意见、使“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成为决策与立法的依据等。在我国民主政治体制中,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1.价值上的一致性
  民主是千百年来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观念。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打破各种专制体制的压迫、追求民主的历史。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以实现宪政体制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为价值追求,追求民主是二者共有的核心价值观。二者都要解决的问题是协调公民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公民的权利有效保障和政治国家建立的合法性基础以及国家职能的有效展开,既要防范否定人民主权、践踏人民权利的专制政府的建立,又要防范政府的不作为与乱作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都力图在公民与国家之间搭建一座有效沟通的桥梁。
  追求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观。确保人民的民主是政治制度的根本要求和最高的价值追求。我国宪法第2条就明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了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宪法中设置了诸多制度性保障。与我国的选举民主最直接关联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以多数决的票数选举产生代表组建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组建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最高立法与决策,并建立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等制度。为此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宪法第2条第3款还强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结合宪法的其他规定,我国不仅为人民提供了选举民主的模式,而且还要求或主张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实质参与国家、社会、文化的事务管理。协商民主显然也是有价值和有效的民主模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都是人民实现民主的重要方式,二者的价值导向是一致的,只是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途径和方法上具有差异性,选举民主是以选举制度为核心的途径和方法,选举制度主要是通过选票的方式,以“多数决”为理论基础的,选举民主无疑是以代议制为政治制度的,因而它主要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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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导论
一、研究的背景、依据与意义
(一)背景、依据
(二)研究的意义
二、核心概念
(一)协商民主
(二)人民政协
三、研究综述
(一)传统的史学研究
(二)新近的政治民主研究视角
四、理论创新与结构安排
(一)创新
(二)结构体系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
一、民主与民主的分类
(一)民主的基本概念
(二)民主的基本类型
二、学界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述评
(一)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简述
(二)我国的协商民主理论
(三)对当下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的评价
三、协商民主的概念与特点
(一)协商民主的概念
(二)协商民主的特点
(三)协商民主的功能
(四)我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
(五)我国协商民主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四、协商民主中政治协商的地位
(一)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多层次多形式的民主
(二)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
(三)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
(四)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
(五)政治协商统领其他形式的的协商民主

第二章 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我国政治协商的形成与发展
(一)清末的政治协商——咨议局和资政院
(二)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治协商
(三)人民政协与新中国政权建构时期的政治协商
……
第三章 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与运行机制
第四章 人民政协的改革与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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