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与项目管理》:
一、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分类及其意义
(一)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分类
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进入到某一阶段的程序,借以全面考核该阶段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以确定工程能否继续进行、进入到下一阶段施工或投入运行,并履行相关的签证和交接验收手续。
水利工程验收按阶段通常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而中间验收又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等几种。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基础开挖或地下建筑物开挖完毕未进行覆盖以前的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是指对已完工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阶段工程验收是指施工进行到一定的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所进行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是指在水利枢纽中某单位工程(如电站、船闸、灌溉引水建筑物等)已完工,具备了提前投入运用的条件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是指整个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具备了投产、运用条件,可以正式办理工程交付使用手续的最终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对于项目法人组织的法人验收,规程规定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可以视情况列席验收会议,这是对行政管理机关有关项目管理所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新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责任由工程参建单位承担,同时需要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到位不越位”。
(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意义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此外还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的工程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通过对工程的验收,可以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并对验收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为管理和今后的工程建设服务,使工程及时移交,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二、中间验收
(一)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签证
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如主要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基础排水等)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如堤坝与建筑物及岸坡连接段、高速水流区、重要承重结构、重要复杂表面结构、防渗反滤部位、重要焊缝、机械间隙、安装水平度和平整度、电气参数等),由于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结构安全和效益的发挥,因此,有关规程规范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的基础上,经监理机构复核达到合格以上质量等级,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联合小组进行验收签证。
1.验收签证应准备的资料
监理机构签署复核意见的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三检”记录等备查资料;监理平行检测资料;跟踪检测和见证记录;地质描述编录成果;测量成果;检测试验报告(岩芯试验、软基承载力试验、结构强度等);影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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