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人类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的挑战之一,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和行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国际社会早在1992年就通过了《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标志着全世界朝着共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迈人了新阶段,开创了全球加快低碳转型的新局面。
由于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下产生的减排信用额一般都具有抵消减排义务或完成减排目标的特殊性质,因此国内外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均不同程度地接受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下所产生的信用额作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的方式之一。国际航空组织正在制定的碳抵消机制(CORSIA机制)也正在全球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作为碳排放抵消的方式。此外,一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机构也会购买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下所产生的信用额实现碳中和,抵消产品生产、办公场所以及会议活动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灵活的减排机制,即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此后,各种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开始出现,在世界范围内先后建立了一系列旨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低成本的、具有创新性的灵活合作机制。虽然这些机制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基本一致,但在管理者、适用地域、覆盖项目类型、项目开发流程、信用额的使用方法等方面又各具特色。为了客观地反映现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全貌,《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理论和实践》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现有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介绍了每种减排机制及其方法学、减排项目开发要求等。
《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理论和实践》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概述,简要介绍了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原理和国内外现有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介绍了针对全球范围的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学及项目开发,以及针对国内碳市场的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及项目开发;第四章介绍了黄金标准等其他自愿减排标准下的基于项目减排的方法学。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