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公益诉讼)》:
2018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78448件、提起诉讼2560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公益检察新格局
今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强调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今年3月以来,张军检察长先后40余次就公益诉讼转变工作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和完善体制机制等作出批示,强调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持续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战略,主动对接和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举措,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进一步坚持理念引领,破解公益保护难题
一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的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北京、天津、重庆等22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吉林、安徽、海南、江西等23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两办”联合下发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依法行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二是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不搞粗放式办案,不片面追求办案的数量规模和办案效果的统计数据,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促进公益诉讼稳步健康发展。
三是树立智慧借助的理念。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会签了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协作意见,邀请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职律师、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借助“外脑”促进办案,帮助检察机关提升办案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公益保护难点
以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为重点,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847件,占54.56%,是试点期间的7.5倍;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916件,在案件总数中的占比从试点期间不到1010增长到34.02%,是试点期间的360倍。
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湖北、重庆两地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两地共立案89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99件,向法院提起诉讼41件。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针对“百度外卖”“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食药监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共下线问题商户32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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