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第九节 最佳解决方案建议——小结
知识产权清单或审计
(1)知识产权清单或审计应当根据藏品的总目录进行规划,并将审计结果纳入藏品管理系统。
(2)知识产权清单或审计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博物馆自身固有的资产,另一类是与机构藏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利益。
(3)知识产权审计或清单应当根据管理层的决定开始进行。简而言之就是“不要等到导火索被引燃”。
(4)清单编制工作应当根据经验和责任进行实质性的分配,由一到两人负责最后成品的交付。信息不应过于集中,除非博物馆的功能本身就是高度集中在一起的。
(5)对包含与藏品权利相关信息的任何文档都应当进行尽可能详尽的分析。因为那些明确理解和说明相关权益的所谓提供确凿证据的协议或许可也许是不存在的。
(6)根据需要和专业来确定博物馆所需的最重要的信息类型,并确保始终为每一个被确定和编目的知识产权利益提供相同信息。
(7)以前的协议中规定的使用限制,或者与权利所有人相关的特殊敏感事件都应当记录在知识产权清单中。
(8)对未来的复制或传播可能产生影响的知识产权附属权利应当记录在清单中。
知识产权政策的发展和传播
(1)提前规划合适的时间来制定一项知识产权政策,并保证管理层具有自主能力。
(2)负责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的人应当与执行管理者作为一个团队一起工作,并吸引机构内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实施并因此已经投身于整个流程的人员的参与。
(3)律师虽然很重要,但不应当参与政策的起草,而只能对政策进行审阅,这样他们才能辨识出政策实施后的潜在法律风险。
(4)政策应当与审计和清算流程以及目前的商业实践相结合,并应当符合机构的总体目标。
(5)政策应当包含一项说明,以反映所涉及的藏品类型产生的文化敏感性。
(6)政策一经制定完成,就应当持续定期对其进行回顾审查,并在员工中进行定期宣传,只有这样,政策才能真正发挥效力,成为机构内部用于指导决策流程的文件。
许可策略
(1)博物馆在参与商业许可时,应当制定一套带路线图的许可政策,包括许可的对象、目标和收入来源。
(2)就像第二章中论述的,博物馆应当选择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许可争端,包括调解、仲裁和专家调解服务,例如国际博物馆协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艺术和文化遗产调解项目,也包括双方写在合同中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案的条款。
数字版权管理
博物馆应当开展关于数字权利管理的讨论及相关试验,以便通过技术方法的开发来满足其独特的控制访问的需求。
知识产权管理功能外部采购
博物馆应当保持在管理职能方面的投入,并持续关注所有的活动,不论这一职能是属于博物馆的内部管理,还是作为一项服务通过合同外包完成的。至于是否基于需求聘用专业人员这一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主要取决于博物馆现有专业人员的情况以及博物馆的具体需求。
市场计划
博物馆为了商业经营的发展管理其知识产权时,应当将研究和了解观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完整性对于保护与博物馆相关的品牌的重要性,应当雇用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专业人员完成这一工作。
环境审核
博物馆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计划时,应当考虑到本馆过去的制度实践、文化和社会规范以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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