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认识论文集》:
肯定真理是那种其谓词存在于主词之中的真理;从而在每个真正的肯定命题中,无论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是普遍的还是特殊的,谓词的概念都以某种方式包含在主词的概念之中,以至于倘若有谁想像上帝那样完满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中的每一个,他就应当由这一事实本身知觉到谓词存在于主词之中。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凡存在于上帝之中的关于命题的知识,不管是属于有关事物本质的单纯理智知识,还是属于关于事物存在的直觉知识或关于有条件存在的居间知识,都是由对每一个词项的完满理解直接产生的,每个词项都能成为任何一个命题的主词或谓词。这就是说,有关复合物的先验知识是由对并非复合物的事物的理解产生出来的。
绝对必然的命题是那种能够分解成同一命题的命题,或者说是那种其反面蕴含有矛盾的命题。我将列举一个数字的例证。我将每个能够为整除的数称作“二进制数”,而将每个能够为或整除的数称作三“进制数”或四“进制数”等。再者,我们还可以理解每个数都能够被分解成那些能够整除它的数。因此,我说“一个十二进制数是一个四进制数”这个命题是绝对必然的,因为它能以这种方式分解成同一命题。一个十二进制数依据定义是一个由两个六进制数组成的数;而一个六进制数依据定义则是一个由两个三进制数组成的数。所以,一个十二进制数是一个由两个乘以两个的三进制数组成的数。再者,一个有两个二进制数组成的数依据定义是一个四进制数;从而,由四个三进制数组成的数是一个由四个三进制数组成的数。因此,一个十二进制数是一个四进制数;证讫。即使给予了其他定义,那也始终能够表明这个问题最终就会是这个样子。因此,我把这种类型的必然性称作形而上学的或几何学的必然性。凡缺乏这样一种必然性的,我称之为偶然性,但那种蕴含有矛盾的或者说其反面是必然的,我称之为不可能。其余的我则称之为可能的。
至于偶然真理(Contingenti Vertate),即使谓词现实地存在于主词之中,它也永远完不成一个推证或达至一种同一性,即使对每个词项的分析无限期地持续下去,亦复如此。只有上帝才能将这样的分析无限地持续下去,只有上帝即刻理解这一无限系列,只有他才能先验地理解偶然事物的最好理由;在受造物中,这种理由是藉经验后验地提供的。因此,偶然真理同必然真理的关系有点像不尽根的比例(亦即不可通约数的比例)同可通约数的可表达出来的比例的关系。因为正如我们能够藉将两个数中的每一个数分解成它的最大公约数来表示其中那个较小的数存在于那个较大的数中一样,关于本质的命题或真理是通过对词项进行解析,直到这些词项通过定义成为对每个词项都是通用的来证明。但正如一个较大的数包含着另一个与之不可通约的数一样,尽管我们持续不断地无限分解下去,但还是得不到一个公约数,就偶然真理而言,你也永远得不到一个推证,哪怕你对这些概念分析到什么地步,亦复如此。唯一的差别在于:就不尽根关系而言,我们虽然藉表明其中所涉及的错误小于可指定的任何一个错误依然能够建立论证,但就偶然真理而言,即使让一个受造心灵进行推证,他也推证不出来。因此,我认为我已经解开了这个长期以来一直使我大惑不解的奥秘。因为此前我并不理解一个谓词如何能够存在于一个主词之中,而这个命题却不是一个必然命题。但几何学知识以及对无限系列的分析却在我的心头点燃了一盏明灯,使我得以理解各种概念也同样能够被无限地分析下去。
由此,我们认识到存在有一些关于本质的命题,而其他的则是关于事物存在的命题。。关于本质的命题是那些能够藉分析词项予以推证的命题。这些命题是必然命题,实质上是同一命题,因此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实际上是矛盾的。这些命题的真理是永恒的。它们不仅随世界的存在而持续存在,而且即使上帝以另外一种方式创造了世界,它们也照样存在。存在的命题或偶然的命题则与此全然不同。它们的真理只有无限的心灵才能先验地理解,而且不可能藉任何分析的方式予以推证。这些命题是那些在某个时刻为真的命题。它们不仅表达有关事物可能性的东西,而且还表达现实存在的东西,或者说偶然存在的东西,只要某些事物得到了承认,如我现在还活着,或者太阳正在照耀,事情就是如此。因为即使我说太阳在这个时刻在我们这个半球照耀着,因为太阳的此前运动往往如此,只要我们承认太阳运动的连续性,这一事件便肯定会发生,但这种说法却根本没有触及太阳的连续运动并不具有必然性这一事实,太阳先前如此这般的运动这样一个事实类似于一个偶然真理,对此我们还必须寻找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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