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城市形象研究中心主任;澳门电影电视传媒大学筹备委员会执行主任,澳门现代国际休闲学院校监。中山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审计学院、江苏社会主义学院、贵州铜仁学院兼职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博导(曾担任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民盟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产业委员会委员、澳门国际电影节与国际电视节秘书长、澳门比较文化与美学学会会长等数十个社会职务。 曾获华东地区优秀政治理论著作一等奖、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优秀奖、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全国图书“金钥匙”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光明日报》“光明杯”三等奖、中国青年优秀美学著作奖(二项)、中国传播学论坛优秀论文奖、冀版优秀图书二等奖、华北地区优秀图书三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参加撰写)、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荣誉奖、省政府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三项)、省普通高校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二项)、省普通高校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省政府社会科学成果青年奖、 南京大学优秀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学术奖励二十余项。 历年来主持、参加国家社科项目、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省一般项目、省教委项目、南京大学重大项目等共十余项。 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3年被南京大学特聘为教授。 学术界公认:创立了生命美学学派。媒体称为:“政府高参、企业顾问、媒介军师”、“生命美学创始人、爱的布道者、在电视上和全国各地普及美学知识的美学教父” 、“影响中国的百位公共知识分子”。先后出版了学术著作30部,编著7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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