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行政审判经验
从1987年开始至2014年5月退休,作者一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退休后的2015年11月至2018年底,又被返聘到*高人民法院第二、第六巡回法庭,帮助行政主审法官审理行政案件。总的来说,作者从事了30多年的行政审判工作,经历了行政审判的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初步完善阶段,对各个阶段的行政审判工作相当熟悉。
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的核心问题
如何妥善应对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的方法,就是紧紧把握合法性审查这一原则,吃准合法性审查的内涵与外延,依据有关合法性审查的要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判或裁决。照此,相关人员能够进一步提高解决行政纠纷的能力,相应地,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的质量亦能够大幅度提升。换言之,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核心问题,只要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着力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核心问题的实务方法论专著
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后的30多年时间里,虽然法学界和实务界有关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的著作不断出现,但是对这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核心问题研究的专著却少之甚少,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作者已从最高人民法院退休,不再从事繁重的审判业务工作,就有了撰写一部专门全面阐述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专著的想法。
作者将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中所遇到的有关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问题全面梳理后,把相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批复、答复及典型案例的内容充实进去, 撰写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一书。
本书是*高人民法院蔡小雪法官30余年行政审判经验的重要积累和裁判方法的集中传授。作者认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核心问题,只要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本书主要围绕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
为了符合读者的逻辑思维,本书专门将行政行为的有关内容作为概论作了简要介绍,然后系统阐述了如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最后明确交待了对合法性审查后应作出何种判决。
——对是否存在超过职权的审查
——对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审查
——对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审查。
——对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正确的审查。
——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审查。
——对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给付义务的审查。
——对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审查。
可以说,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心研究的行政办案方法论,与读者分享的是系统的操作规程和裁判技巧,这对于法官、律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等,尤其是年轻的读者,借鉴前辈经验,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办案能力,具有重要的学习价值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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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修江(*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特色;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重要的基本原则。如何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人民法院每一位行政审判法官应当掌握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蔡小雪老师的这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专著,集三十余年*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工作经验,和从未停顿、孜孜以求的研究探索,按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这本专著既是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重要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理论和实践的有益总结,也将对未来我国行政诉讼坚持中国特色,坚定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供更具有说服力的根据。本书既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案头必备的办案手册,也是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规范立法、依法执法的参考指南,更是在校学生和普通民众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
梁凤云(*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业内称蔡小雪先生为行政审判领域的活字典,此言非虚。他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有精深研究和独特贡献。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制度的主线、核心和基本原则。放眼国内,有关合法性审查的著述,本书较为透彻和全面。这是一本闪耀着资深法官审判经验、智慧和勇气的力作,必定开卷有益,展读有得。
耿宝建(*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院副庭长)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一书是行政执法的镜鉴,公民维权的指南,司法裁判的范例,行政法教学读本。
王雪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审判长、全国知名审判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法官蔡小雪老师的大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即将面市,此书系蔡老师从事行政审判工作30余年对行政审判理论研究和审判经验积累的重要成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不仅仅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核心问题,更是行政执法中如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正确指引,是一本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专业性、实用性极强的著作,也是一本从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同志案头必备的工具书。
侯丹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蔡小雪老师曾是*高法院行政庭的资深法官。见证并参与了我国行政审判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他参与过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修订工作,对行政审判,特别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有着独到和深刻的理解。虽已离开审判岗位,但幸运的是,他心系法治,笔耕不辍,醉心于系统整理归纳,将其宝贵的经验传承给在法治道路上求索的年轻一辈。本书即是他的新成果之一。整本书章节安排井然有序,架构缜密森严,不单是以行政行为合法性为中心的系统性理论阐述,更是旁征博引,将大量鲜活案例穿插于其中,论证条理清晰严密,文辞犀利流畅,对于从事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以及有志于研习行政法学的朋友来说,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学专著。
高鸿(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如果说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阿基米德支点,那么合法性审查就是整个行政诉讼制度大厦的基石。围绕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制度旨在为民众提供一个全方位的、有效的公法救济管道,并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蔡小雪老师的新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均十分明确。全书以规范适用为核心,围绕“什么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后应作出何种判决”三个中心议题展开,并将相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批复、答复及判例见解等,加以激活和补充,将继受的学理与本土的经验相结合,构建了一个理论丰厚、逻辑自洽、关切现实的行政诉讼法学体系,提出了诸多重要见解。可能预见,如同蔡小雪老师的其他作品一样,这一著作对全国各地法院统一开展司法审查工作以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啻具有很强的实用和启发价值。
合法性审查原则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在明晰司法权与行政权边界,保证依法行政原则在司法审查领域的必要延伸,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得到长期坚持。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于制度起步较晚等原因,长期以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审查的对象、审查的范围、审查的标准等方面,认识还不一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我国行政法治正处于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的转型期,行政诉讼不仅要追求形式正义,更要追求实质正义,追求良好行政、官民和谐。合法性审查原则需要积极顺应行政法治的新变化,既一以贯之坚持其核心要义,又不断发展其外延,并统合其适用标准。
蔡小雪老师的名字,对全国各地从事行政审判乃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工作者,都不陌生。蔡老从1987年开始至2014年5月退休,一直在*高人民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退休后又返聘至第二和第六巡回法庭,帮助办理行政案件,培养行政审判梯队。蔡老从事行政审判工作30年,见证了中国行政诉讼从无到有、从无足轻重到意义深远的30年历程,对各个阶段的审判和全国各地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都十分熟悉,是行政诉讼的活字典。
一本好的书籍,如同一把钥匙,能够通过条分缕析的剖析,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并带领读者一窥堂奥。在日常交往中,我感到蔡老不仅执着各种疑难杂症的研究,也乐于将所思、所感、所悟记录下来,为新一代行政诉讼法官所研习、所思考。他的作品总是反复斟酌、反复打磨、拳拳不辍。这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著作疑聚了作者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智慧,同样也是反复磨炼的不凡之作。
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蔡小雪法官的众多著作中,这是关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系统的著作。此书内容全面,结构清晰;观点精当,文字通透;案例多,针对性强。我们行政诉讼的从业者和研习者都有理由表示感谢,因为作者倾力奉献了他三十余年的司法审判经验。
薛政(行政法律师)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我一直以来渴望读到的一本书。
行政诉讼有它的特殊性。公权与私权的正面较量,有时候很容易调动起人的斗志和激情。但具体到一个案件的妥善解决,却不是壮一次胆,吼一嗓子就管用的,需要的更多的是冷静、克制,是尊重技术和逻辑。
法官在审理大多数行政案件时一般遵循这样的路径:职权——程序——事实——法律。相应地,在每一个环节也都有重点关注的问题。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律师对此应该“心里有数”,别“拧着来”。有时不妨尝试一下角色代入:如果自己是案件的审理法官,觉得重要的,或者挠头的问题有哪些。找到这些问题,也就找到了文书撰写和庭审陈述的重心。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一门“技术活”,它需要传授。蔡小雪法官是我国行政审判真正意义上的开拓者,他“经历了行政审判的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初步完善阶段,对各个阶段的行政审判工作相当熟悉”——这决定了这部传授之作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