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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内容安排的逻辑顺序:
→销售等取得收入业务
→购进及成本费用支出业务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处置业务
→企业重组、拆迁、报损等特殊业务
4.2支付员工福利、劳保及劳务费用涉税业务
本节涉及的业务主要是企业支付员工福利、劳保以及企业劳务费用支出业务,增值税角度涉及进项税额的处理,企业所得税角度主要涉及税前列支政策。
问题4-2-1 企业支付劳务用工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企业的劳务用工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委托劳务(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人力资源;二是自行招聘人员。如果委托劳务(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人员劳务,则企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提供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而这些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用工企业每个月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然后由人力资源公司再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金及福利等。
1.增值税处理。
提供人力资源的劳务公司应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注释的规定,该税目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处理及发票开具规定如下: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用工企业支付劳务费用的增值税处理业务,主要是获取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进项税额的处理。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如果劳务(人力资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且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方式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用工企业支付劳务派遣公司费用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项)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在会计处理中,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发票金额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也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案例4-11
企业将劳务费按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涉税及会计处理
A公司2017年8月20日与B人力资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约定从9月1日起B公司提供劳务用工10人(销售人员),每人平均费用(工资)9000元,B公司按每人100元收取管理费用(含税)。假定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则每月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增值税计算。
B公司应按照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9100×10÷(1+6%)=85849.06(元);
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85849.06×6%=5150.94(元);
A公司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5150.94元。
2.A公司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85849.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50.94
贷:银行存款 91000
案例4-12
企业支付劳务用工费用选择差额处理的涉税及会计处理
A公司2017年8月20日与B人力资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约定从9月1日起B公司提供劳务用工10人(销售人员),每人平均费用(工资)9000元,B公司按每人100元收取管理费用(含税)。假定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差额纳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关涉税处理如下:
1.B公司处理。
B人力资源(劳务)公司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B公司手续费:100×10=1000(元)。
B公司不含税销售额:1000÷(1+5%)=952.38(元);
B公司应缴增值税: 952.38×5%=47.62(元)。
【提示】B公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开票:一是通过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方法未普遍推广);二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允许差额扣除的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差额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是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A公司处理。
(1)A公司接受(B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金额91000元,完税以1000元为计税依据。
①计提劳务费时: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9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91000
②支付劳务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91000
贷:银行存款 91000
(2)A公司接受(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票,或者分开开票,分别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元(含税),普通发票90000元,完税以1000元为计税依据。
① 计提劳务费时: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952.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62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1000
②支付劳务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91000
贷:银行存款 91000
问题4-2-2 企业支付临时劳务用工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临时劳务用工主要是指企业自行招聘的临时用工人员,如保洁员等。支付劳务费用时,一般直接到税务机关代开劳务用工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发布)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保洁员等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费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支付保洁员等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可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4-13
企业支付临时劳务用工费用的涉税及会计处理
A公司2018年9月20日与甲签订临时劳务服务合同,从10月1日起从事保洁工作,费用(工资)6000元/月。每月涉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1.涉税计算及代开发票。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假定不考虑优惠政策及其他税费)。
不含税销售额:6000÷(1+3%)=5825.24(元);
应缴增值税:5825.24×3%=174.76(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5825.24×(1-20%)×20%=932.04(元)。
2.会计处理。
(1)计提相关代扣代缴税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甲 1106.8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932.04
——增值税 174.76
(2)支付劳务费时: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6000
贷:银行存款 4893.2
其他应收款——甲 1106.8
问题4-2-3 企业发放劳保用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 企业发放劳保用品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
1.增值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只要纳税人购买的货物不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依据政策规定购买的合理的劳保用品,不属于上述政策列举的项目,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对于销售方开具的劳保用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发布)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对按照规定用途购买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可以取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所称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各种劳动保护措施、用品等发生的支出,因此必须是合理、真实发生的,并取得合法的票据。例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苏地税规〔2011〕13号文件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包括购买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二)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
(三)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
(四)以实物形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只要是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就可以税前扣除。”
3.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中,应根据使用劳保用品员工的不同工作性质分别记入相关会计科目,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例如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支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劳动保护支出记入“销售费用”科目,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支出记入“制造费用”科目等。
【提示】对于不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即企业发放的劳保用品属于集体福利性质,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计入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4-14
企业劳保用品支出的涉税及会计处理
2019年4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保障工作人员在项目现场的安全,为10 名工程部人员配备专门的工地服装、鞋帽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价格 3000元、进项税额390元。A公司相关涉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1.涉税处理。
该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为工程人员配备的工地服装、鞋帽等符合劳保用品范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会计处理。
借:开发成本——开发费用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
贷:银行存款 3390
【提示】各地为规范劳保用品的涉税政策(征管),对劳保用品的认定、标准及票据进行了规范,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当地的征管规定。
第1章 企业涉税收入确认基本问题
1.1取得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确定原则的适用
问题111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销售额)的范围是什么?
问题112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如何确定?
问题113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销售额)有哪些形式?
问题114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收入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15 企业销售货物取得增值税销售额(计税价格)、企业所得税收入明显偏低的如何处理?
问题116 关联企业交易中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如何确定?
问题117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销售额(收入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1.2 视同销售涉税业务
问题121 企业视同销售行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22 哪些行为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处理?
问题123 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24 企业发生无偿赠送(捐赠)商品等资产行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25 企业将实物资产用于分配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26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在总分机构之间转移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27 企业以实物资产或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的如何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
1.3 其他特殊销售事项涉税业务
问题131 企业为鼓励债务人付款给予现金折扣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32 企业售出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质量不合格而给予销售折让或退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33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退回等情形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34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等,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135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第2章 企业销售货物等取得收入业务
2.1 销售货物取得收入的基本涉税业务
问题211 企业销售货物如何确定增值税销售额及企业所得税收入?
问题212 企业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包括哪些项目?哪些价外收费不包括在内?
问题213 企业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14 企业销售货物如何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问题215 增值税纳税义务滞后的销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如何处理?
问题216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如何处理?
2.2 采取各种方式销售货物的涉税业务
问题221 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22 企业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23 企业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24 企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25 企业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问题226 企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企业所得税收入时点如何确定?
2.3 促销及其他各类特殊销售方式的涉税业务
问题231 企业为促销给予价格折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2 企业销售商品给予实物折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3 企业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其赠品视同销售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4 企业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销售的商品与赠品属同类商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5 企业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非同类赠品视同销售折扣(实物)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6 在企业销售折扣(实物)行为中,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7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8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9企业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2310 企业代购货物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第3章 企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取得收入业务
3.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基本规定的适用
问题31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增值税应税行为与企业所得税(劳务)收入的范围是什么?
问题312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额如何确定?
问题313 企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额如何确定?
问题314 企业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视同销售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3.2 销售服务及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涉税业务
问题321 企业销售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如何确认?
问题322 企业提供服务跨年度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23 企业提供的服务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如何处理?
问题324 企业提供的服务已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如何处理?
问题325 企业提供宣传媒介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26 企业提供软件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27 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
问题328 企业提供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等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
问题329 企业提供会员制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
问题3210 企业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211 企业收取特许权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212 企业提供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3.3 销售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涉税业务
问题331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2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问题33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何计算预缴增值税?
问题334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何预缴增值税?
问题335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如何处理?
问题336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如何处理?
问题337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8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9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10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11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12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13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314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3.4 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涉税业务
问题34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42 建筑企业单独提供安装服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343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跨年度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第4章 企业购进货物及各项费用支出业务
4.1 购进货物涉税业务
问题411 企业外购存货的进项税额及计税价值如何处理?
问题412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问题413 小规模纳税人外购存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4 企业委托加工取得存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5 投资者投入货物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6 企业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7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8 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分立取得存货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19 企业发生存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4.2 支付员工福利、劳保及劳务费用涉税业务
问题421 企业支付劳务用工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22 企业支付临时劳务用工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23 企业发放劳保用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24 企业福利性支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4.3 一般日常费用支出涉税业务
问题431 企业支付咨询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2 企业支付自然人咨询费(劳务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3 企业外出考察支付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4 企业支付融资费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5 企业支付业务招待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6 企业购买礼品卡支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7 企业发放广告宣传物品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8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公益性捐赠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9 企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0 企业支付个人中介手续费及佣金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1 企业支付房屋租赁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2 企业支付汽车租赁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3 企业统一着装费支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4 企业私车公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5 企业支付员工通讯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4316 企业支付员工差旅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第5章 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取得、处置业务
5.1 固定资产(非不动产)购进(取得)、处置涉税业务
问题511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2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3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4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5 企业租入(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6 企业盘盈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7 企业通过捐赠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8 企业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9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0 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1 企业改建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2 企业融资性售后回租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3 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非不动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4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115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5.2 不动产取得、处置涉税业务
问题521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房屋)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22 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23 企业发生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24 企业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25 企业发生不动产在建工程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5.3 无形资产取得、处置涉税业务
问题531 纳税人外购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2 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3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4 企业通过投资者投入获取的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5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取的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6 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7 企业购进无形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8 企业对外转让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9 企业视同销售无形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10 企业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11 企业发生无形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12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313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5.4 生产性生物资产取得、处置涉税业务
问题541 企业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2 企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3 企业转让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4 企业捐赠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5 企业以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6 企业将生产性生物资产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7 企业将生产性生物资产用于债务重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548 企业发生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第6章 企业重组、拆迁、报损等特殊业务
6.1 企业重组涉税业务
问题611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2 企业债务重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3 企业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4 企业股权收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5 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6 企业资产收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7 企业资产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8 企业合并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9 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10 企业分立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111 企业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6.2 资产、股权划转及投资涉税业务
问题621 股权、资产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如何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题622 股权、资产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变化的如何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问题623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24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如何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
6.3 企业搬迁涉税业务
问题631 企业搬迁处置存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32 企业搬迁处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33 企业转让(处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34 企业转让(处置)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问题635 企业政策性搬迁,政府给予补偿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36 企业政策性搬迁中搬迁资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6.4 资产损失涉税业务
问题641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42 企业存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43 企业固定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44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45 企业无形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646 企业投资资产损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本章思考题
测试练习(一)
测试练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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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胜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几乎涵盖所有业务范围,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极为复杂。本书能够系统、清晰和细致地讲透这些知识点,非常不易!本书既是实用的工具书,又是难得的好教材。
李 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三科科长
这本书的立足点很好,可操作性很强,特别是书中对业务问题都提供了案例,便于理解。同时,涉及的文件全部标明文号及条款,不仅便于税务干部日常工作使用,而且便于税务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查阅,因此,特别适合税务管理、稽查一线干部使用。
成秀美 南京中鸿汇则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这是一本让人耳目一新的专业书籍。全书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从政策解读到案例分析,从常见业务处理到特殊业务处理,从会计处理到涉税处理,循序渐进、娓娓道来,使人欣欣然中完成了对所有政策和业务体系的梳理,得到了认知上的提高。为作者的无私分享点赞。
李 伟 江苏明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这本书将政策与业务结合在一起,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在实操中理解政策,特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业务涉及政策的区别,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是一本能促进业务领悟力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