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派视域中的美国现代诗歌审美的实用主义》:
“句子的声音”(the sentence-sound)是弗罗斯特诗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用于表现其诗歌美学与哲学立场的手段。弗罗斯特针对诗歌形式所遭遇的困境提出,“语言的形式是如此令人沮丧的碎片,它近乎成了精神那样的非存在物,这种局面直至二者在空中相拥才会改变。但它们的相遇不是在对立而是在创造之中,因此单就任何一方做出的评判都不足信”。(790)在他看来,诗歌的创造性来自对材料的选择和组合,而诗人不仅靠能看的眼睛,更要靠能听的耳朵将取自生活的材料加以创造,眼睛与耳朵的结合会造就生动的句子形式。弗罗斯特意下的“句子的声音”,不是由词语的单纯的生物发声生硬地拼合而来,而是由措辞策略或话语方式制造出来的声音,它是一种“想象的声音”“言说的声音”,靠耳朵从日常用语中捕捉到的声音。(675)究其实质,“句子的声音”是被听辨出的语调,是“声音的功能”(ACTION of the voice),即声音的姿态、姿势(sound-posturing,gesture)。(688)“句子的声音”所传达的通常多于句子中的词语,它甚或像反讽的句子,能够传达出与词语相反的意思。(677)简言之,“句子的声音”就是使用语言的效果,它是一种满足感,即“获得对思想而言的完备性的表达”。(688)关于如何创造“句子的声音”,弗罗斯特指出,“声音的获得需要语境的支撑、需要一种激活生活声音的精神”。(688)为此,他以声音为主导给句子下的定义是:“句子本身是一种声音,借其,其他被称作词语的声音得以串挂起来。(675)”
以“句子的声音”为基础,弗罗斯特区分了合语法的句子和有生机的句子。被弗罗斯特用来判定“句子的声音”是否有效或是否有生机的媒介是听觉,他认为“耳朵是唯一真正的作者和唯一真正的读者”,(677)而强调耳朵(听觉)的意图是为了反对现代及其前的诗歌过度强调视觉以及着力选取对视觉而言有效的诗歌技艺。在有生机的句子的生成策略中,弗罗斯特首先选择的是口语句子,其由“浸回到日常用法”的词语组合而成,使“句子的声音”成为作者和读者之间有效交流的基础。弗罗斯特反对由从口语中分离的、枯燥的辞令或机械的语调重复(即使用脱离实际的,传统的格律、韵律等)所写成的诗歌,但这也不意味着和盘接受日常语言。相反,他会通过制造声音的方式激活那些已经滥俗甚或僵死的语言。弗罗斯特非常重视句子的形式,但认为某些句子的形式是取决于声音的,是诸如反讽、默许、怀疑、疑虑、确定等声音选择了句子的长或短、简单或复杂、规则的或松散的结构。(687)例如,弗罗斯特的诗歌《割草》(“Mowing”)中有这样一段:“它低语的是些什么?我自己不大知道;/或许大概说着什么有关太阳的炽热,/大概说着什么,或许,关于四周的静悄悄——”(26)。此段的首行预置了声音,即“低语”所指的不确定性和“我”的认知的有限性。因其使然,弗罗斯特在后两行重复使用了“或许”“大概什么”和“关于”这些口语化的词语和口语化的组合形式,以这种措辞达成了诗歌内部模糊的声音(即意义)的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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