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设计重要问题的多维解读》:
一、展示陈列设计与道具
(一)展示陈列设计概述
作为工业时代的产物,陈列艺术兴起于欧洲商业及百货零售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代商业的繁荣,陈列艺术已从最初的橱窗美学和陈列装饰发展成为一门综合的视觉艺术和空间科学艺术。近年来,商品陈列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倍受重视并被广泛应用,成为人文进步和国民素质的一种表现,更成为企业和商家的一种高级竞争手段。
要厘清陈列设计的概念,首先要看看与展示陈列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对它的理解。国内的一些商业陈列培训机构强调陈列的艺术性,认为陈列是一种综合性艺术,是广告性、艺术性、思想性、真实性的集合,是受众最能直接感受到的时尚艺术:陈列行业的一些具体实施者则看重陈列的技术性与功能性,认为陈列是在一定的空间里,通过视觉形象,用一定的技术、方法、道具等综合性的艺术手段把展品展示出来,是促进展品与受众良好沟通的一种商业手段;另一些从事零售行业的陈列管理者认为,陈列是一项系统的集合,是一种创造性的视觉与空间艺术,包括店面设计、内部装修、橱窗展示、通道规划、模特选择、道具设计、灯光与色彩应用、音乐背景、POP广告、产品宣传册、商标及吊牌等零售终端的所有视觉要素,是一个完整而系统的集合概念;以理论研究为主的学术界则认为,陈列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设计方法、形象策划、空间规划、美学、色彩学、销售学、市场学、视觉心理学、光学都有关系,是一门高知识、高技术、高门槛的学科。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陈列设计具有几个不可或缺的特征:空间规划、视觉心理、设计与艺术手法、技术手段、系统管理等。
“陈列”一词来自拉丁语的“dispicae”,“picae”是折叠的意思,“dis”的意思是相反、去除。“dispicae”的含义为将折叠的物品打开,引申义有展示、摆放、排列、提案等。随着展示设计的发展,“陈列”一词又有了信息传达、促进销售的新内涵。展示陈列设计也由此成为一种视觉表现的手法,是将一种理念、思想和意图转化为一种可视化形象的创造性行为。展示陈列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学科,它涵盖了美学、艺术学、市场营销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环境科学等多种知识。展示陈列设计就是通过各种视觉传达方式和展示技巧,运用各种陈列道具,结合文化特性和产品定位,将展品最有魅力的一面展现给受众,并提升其价值。它具有艺术性、商业性、文化性和功能性,并以直观的视觉形象来吸引消费者、刺激消费。展示与陈列的有机结合是时代进步与商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合理的展示陈列必须与展示空间结构、展示目的及展示方法相适应,由此起到展示商品、提升品牌形象、营造品牌氛围、提高品牌销售和传达企业文化的作用。
(二)道具与“展品”的关系
道具原是指演剧或拍电影、电视片表演用的如桌椅等器物。展示艺术的设计思想、艺术手段和表现方法以及评价的标准等诸因素,与舞台美术设计十分相像和接近。如果将展品比做演员,道具就是为展品起到烘托、陪衬作用的表演舞台。展示现场的信息传递功能、实物展示功能、实际演示功能、洽谈交流功能和销售功能等,要求调动一切展示艺术手段——空间设计、道具装饰、视听图像、色彩和照明等系列性设计,都必须围绕着更好地实现特定的展示功能进行。如果说优秀的舞台美术是构成演员表演的一部分,同样,高水平的展示道具设计,本身就构成了“展品”不可分割的部分。前提是陈列设计要在充分体现展示意图和功能的基础之上。盲目地、主观地“标新立异”,或把展示活动变成道具展,是在喧宾夺主,本末倒置。
(三)展示陈列的原则与目的
1.以受众为中心
为了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并使受众产生兴趣,展示陈列的内容和突出的特点必须是受众希望了解和愿意看到的,尤其要考虑到受众的潜在需求和兴趣。也就是说,展示陈列的关键是满足受众的特点和需求。这里的需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陈列形式与道具尺度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各项要求,包括静态和动态的各种尺度,陈列时结合展品的规格和陈列空间的大小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另一方面,展示陈列应满足受众的精神与审美要求,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借助形态、色彩、光影甚至音乐背景等要素,以轻松愉悦并具艺术美的形式进行设计表现,使受众的精神得到极大限度的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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