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艺术论》:
首先,从表现媒介来看,戏剧艺术用以表现的媒介是多样的,台词对白、形体都成为戏剧表现的媒介。这么多的表现媒介成就了戏剧艺术的舞台表现手段和方式方法,这么多媒介的共同参与也形成了戏剧的艺术特征。尤其在叙事层面的特点和优势十分明显,这首先借助的就是台词这一自然语言。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自然语言直接对应的就是语言意义的产生,而语言意义生成的机制就是解释,它与意识世界的建构相对应。意识世界借助解释获得语言意义的延伸和拓展。那么什么是解释呢?解释既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语言的存在方式,解释是人的日常语言经验。由于解释对象向解释者传递大量信息,一切解释对象都能够通过比喻、象征、借代等解释方式被转换为由符号建构的关系体系,进而构成一种语言系统,并在系统中被理解与解释。①台词就是以这样一种语言系统,把故事文本解释给观众,让观众获得意识层面的领会与理解。尽管台词由于情感色彩的融入有时也会呈现出“潜台词”,但在已经创设的语境下,其基本的语言意义十分明了。戏剧有了自然语言和形体语言两个媒介的共同相互作用,这就十分便于戏剧去构筑行动,产生冲突,在舞台上当众呈现故事。但是舞剧使用的主要传达媒介和载体就是舞蹈。舞蹈是非自然语言,是身体语言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语言学角度分析,身体语言首先是以一种身体构造形式而存在的语言,这种身体构造的外在形式与意识之间构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也就是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最终作为一种符号系统而存在,其能指是模糊的,其所指是随着折射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究其主要原因就是身体语言的模糊性。因此,身体语言的描述性能力非常弱,身体语言更多是作为一种符号系统的存在,是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构建来实现意义的表达,这种表达是建构在情感基础上的表达,而且这种表达与自然语言的表达大相径庭,体现出一种象征性、隐喻性,必须要求语言接收者投入感觉和想象,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才可以捕捉和领会其中的含义。这也证明,舞蹈这一身体语言在再现故事内容、叙事故事情节方面的能力是相当薄弱的。那么,如果舞剧按照戏剧艺术的创作原则和创作规律去执行的话,无疑就是削足适履。另外戏剧中的形体语言并非仅仅指舞蹈,是包含了舞蹈在内的肢体语言和哑剧行动。它与舞蹈还有很大的区别,那就是这些形体动作的释义性也是非常强烈的,尤其是哑剧,基本是生活动作的挪移。
其次,从表现手段来看。虽然戏剧和舞剧一样都是遵循客观叙事和主观抒情相统一的原则,但在实际的艺术呈现过程中却产生了很大的差异。首先是对于客观叙述中情节呈现部分的处理层面,戏剧基本是原委如实呈现,而舞剧恰恰是由于舞蹈自身的特点而采取了蜻蜓点水式的、高度浓缩的、形散而神不散的情节组织方式。由此,情节只是为了抒情而存在,事件和故事也仅仅是作为一个“托形”而存在,戏剧文学或戏剧故事的结构框架对于舞剧而言是假的,情节框架之功用有三:A.整合舞段的功用,将若干抒情性舞段整合成具有一定长度的舞剧。B.赋予意义的功用:赋予抒情性舞段以意义。C.引人入胜的功用:具有一定长度的作品要吸引人看下去,戏剧冲突发挥最大的作用。正是由于情节框架的作用,舞剧中的抒情才会更有层次和变化。但在戏剧中,情节是直接和人物行动、故事交代、戏剧性呈现相联系的,情节直接与台词、行动、舞台调度等相维系的。戏剧的戏剧性就是与情节相关,它是构成戏剧的戏剧性的关键。但对于舞剧的戏剧性而言,情节是因素,但不是关键所在。这一点我们在后面的舞剧的“戏剧性”还将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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