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本书重点研究怎样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重大成果突破,让创新贯穿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并就施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发现与建议。
第五章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同时又与本国的要素禀赋、发展水平甚至文化传统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性要求。科学研究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理论逻辑和制度属性,它们共同构成完整的国家创新体系。
一、科学研究体系
(一)科学研究体系的理论基础
Nelson和Arrow认为,大学研究与企业研究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的知识产品是基础研究(basic research),而后者提供的是应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根据Nelson的定义,科学研究(scientific research,或基础研究)是指从事以下两项推进知识进步的活动:一是可重复试验的事实或者数据,二是事实之间的关系。从Nelson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科学研究强调的是知识的一般性,而应用研究强调的是知识的特定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区别在于应用的范围。此外,基础研究较应用研究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从基础科学到应用科学是一个连续的图谱,一项科学知识越接近基础科学,其研究项目成功的不确定性程度越高”(Nelson,1959)。由于基础研究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性,因而有更大的社会价值,但同时,研究项目成功的不确定性又大大降低了基础研究的私人预期收益,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对称使得私人部门的基础研究投资严重不足,Nelson据此得出结论,基础研究应当由公共部门来承担。与Nelson 的视角不同,Arrow(1962)认为,基础研究的产出仅仅是其他发明活动的信息投入,而应用研究的信息产出是消费品生产的(直接)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区别在于该技术与最终消费品的技术距离,这里的技术距离指的是某项技术还需要多少后续技术或累积技术才能成为产品生产的直接投入。我们认为,Arrow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区分更为深刻,因为累积性技术真正使得知识产权即便被清晰界定也是难以保护的,所以是知识的累积性使得科学创新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产生严重的差异。因此,是那些不能被产权保护而不是产出存在严重不确定性的知识供给应该由大学完成,而这些不能被产权保护的知识供给也不能由市场和企业完成。
大学和企业在知识生产体系中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制度的多元化是重要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由企业和市场完成的商业化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三类,即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模式(knowledge-based innovation model)、基于使用者的创新模型(user-based innovation model)和协调导向的创新模型(coordination-oriented innovation model)——如基于标准和平台的创新(Foray,2004)。经济系统中存在一个前沿边界不断拓展而且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知识库(knowledge stock)”,对于这三类商业化创新模式都是重要的:首先,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直接依赖于科学的进步;其次,基于使用者的创新涉及使用者和创新者的交流,协调导向的创新涉及集体创新者之间的协调,已经解码了的、一般化的知识是降低主体之间交流和协调成本的最有效的方式,科学作为最具一般性的知识有利于经济系统中主体的交流和协调。与这三种创新模型相对应,大学功能的理论内涵可以概括为提供公共前沿知识。大学提供具有前沿性和公共性的知识的功能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①新知识生产。这里的新知识生产指的是解决了之前尚未解决的问题(可能是科学理论提出的问题,也可能是实践提出的问题)的知识生产。单纯地旨在解决科学理论问题本身的新知识生产在自然科学(最典型的如数学)和人文科学中相对表现得更为明显。②知识存储。这里的知识存储指的是根据那些非大学部门(如私人和企业)针对特定问题提供的特定解决方法,大学对这些特定的方法进行一般化,或者用Cowan的话说——解码(codification),即将变量之间的剔除了次要关系之后的基本关系以一种可复制(reproducible)的语言加以描述(Kahin,Foray,2006)。解码对于整个经济的意义在于,它使得所有经济主体的知识都变得可存储、可交流。知识存储在工程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这里的知识存储可以与上面的新知识生产共同称为广义的前沿知识生产。③知识转移和转化(以公共产品的形式进行)。大学将知识产品以公共产品的方式提供给经济主体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知识的公开化,如大学研究人员公开发表学术文章、公开演讲等;二是教育,教育除了“斯宾塞”意义上的信号作用外,更重要的,它使得企业可以以比内部培训低得多的价格获得企业经济活动所必需的通用性人力资本;三是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将知识进一步转化为商业性的技术。
以Merton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理论认为,大学制度的本质在于“基于优先权的报酬机制(priority-based reward system)”——那些首先公开创新知识的研究人员(即知识生产者)获得经济上的奖励(Merton,1957)。在此基础上,Partha和David(1994)将大学的制度特征归纳为“披露与优先权”,而将企业和市场的制度特征抽象为“专利与商业秘密”。保证大学独特的激励机制良好运转的制度基础是大学独特的治理结构。企业是一种层级制的组织形式,大学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层级制的组织形式。二者的区别在于,企业(私人)的最终决策权(权威)掌握在所有者手中,而大学的最终权威不在于某个或某几个个人,大学的最终决策权由一个基于民主决策程序的团体掌握。这是因为,对于私人所有的企业而言,所有者作为最终的监督者能够保证团队生产的效率,这也正是Demsetz和Alchain团队生产理论的要旨。而对于公共性质的大学而言,匿名的团体民主决策保证了:① 大学提供公共服务的元功能;② 避免了并不享有剩余收益权却掌握剩余控制权的决策者滥用决策权——如果大学的最终决策权由个别人(或者少数人)掌握,那么,并不享有剩余收益权的“权威”可能利用控制权谋取私利,而不是根据同行评议的结果进行学术资源的有效分配。因此,大学治理结构的本质是一个匿名的民主决策程序,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的治理机制更接近于一个基于民主选举的政府,最高决策权的民主决策程序实际上是大学作为公共研究机构的一种承诺机制(Masten,2006)。
组织的制度特征决定了组织所能实现的社会功能。大学在知识生产体系中的功能是公共前沿知识供给,与此适应的制度属性包括:委托人绩效评价职能的独立化——同行评议;信号激励与研究成果的公开化;同行作为后续研究者的真实评价显示。以上三个方面的制度特征使得大学成为区别于市场和企业的一种特殊的知识生产的激励结构。这个结构对于公共前沿知识供给是有效的,但由于知识天然地保留于研究者身体里,因此这种激励结构又具有一定的脆弱性,一旦研究者继续参与学术自治团体的参与约束条件不能满足,研究者就总可以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惩罚,而通过创业等商业化的方式将公共自治的知识转化为私人利润。因此,当我们考虑专利、产学合作等激励机制对知识转化的影响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些衍生的激励机制对研究者知识供给的负面影响甚至破坏作用。理论上最优的激励机制是在不严重扭曲学术自治网络自身的激励结构,从而不严重影响大学公共前沿知识供给功能的前提下,加速公共前沿知识向市场和企业的转化。除非我们重新定义大学在社会和经济系统中的功能,否则大学的激励机制不应该发生重大的变化或受到其他激励机制的冲击。
(二)我国科学研究体系的过度商业化问题及其矫正
大学是驱动一国实现长期经济增长、占领科学技术制高点的重要力量。基础研究和教育,是大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功能,是高等学校的基本功能。因此,在评估鼓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合理性时,就不能只看到科技成果转化直接创造的经济效益,还要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对大学的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建立大学和产业间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地把学术研究和产业需求结合起来,但绝不应该破坏大学的基本价值和使命。
近年来,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让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发展需求的思路指导下,国家先后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旨在鼓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文件,从加大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和奖励力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允许大学教授获得公共财政支持的研发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提高大学教授在专利转让和许可收入中的分配比例、鼓励高校采取更加灵活的教授聘用制度等各个方面,激发高校和科研人员将学术研究成果专利化、产业化的积极性。
……
第一章 总论 /1
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2
二、创新发展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9
三、创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创新型国家建设 /18
第二章 创新发展的理论基础 /25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关于创新的论述 /26
二、西方经济学的创新理论 /29
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 /35
第三章 对创新型国家的基本认识 /47
一、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内涵 /48
二、创新型国家的创新水平评价 /63
三、世界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经验 /67
第四章 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实践 /77
一、1978年前的计划经济时期 /78
二、1978年至十八大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84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 /95
第五章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107
一、科学研究体系 /108
二、产业创新体系 /115
三、区域创新体系 /128
第六章 中国国家创新战略规划 /139
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140
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145
三、《中国制造2025》 /160
第七章 中国创新政策体系 /177
一、科研政策 /178
二、人才政策 /191
三、知识产权政策 /197
四、高科技企业政策 /203
第八章 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 /209
一、当前中国科技体制的现状 /210
二、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科技体制特点和改革经验 /230
三、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建议 /241
四、结语 /245
参考文献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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