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70年》:
一、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针对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存在的涵盖范围偏窄、体系不够科学、不能完整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等问题,我国从1999年起着手研究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多次修改,并进行了模拟试点。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决定编制2007年预算时全面实施此项改革。
(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必要性
政府收支分类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关系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不相适应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政府职能也发生了很大转变,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日益加强,财政收支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流动资金等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政府配置资源思路设计的科目。
2.不能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
预算支出科目主要是按“经费”性质进行分类的,把各项支出划分为行政费、事业费等等。这种分类方法使政府究竟办了什么事在科目上看不出来,很多政府的重点工作支出如农业、教育、科技等都分散在各类科目中,难以形成一个完整、透明、清晰的概念。
3.制约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财政管理信息化
支出科目划分涵盖范围偏窄,也不够明细、规范和完整,对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以及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4.不利于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
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只反映财政预算内收支,未包括应纳入政府收支范围的预算外收支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给财政预算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收支活动,加强收支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不利于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
5.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国际通行做法不相适应
既不利于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也不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财政部门和国家统计部门每年要做大量的口径调整和数据转换工作。尽管如此,还是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可比性。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主要内容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设计主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公开透明。确保按新科目编制的预算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既要说得明白,也要让一般老百姓看得懂。二是符合国情。既要合理借鉴国际经验,实现与国际口径的有效衔接与可比,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各方面的管理需要。三是便于操作。科目设计在内容和层级设计上既要充分满足管理的要求,又要尽可能简化,不能太复杂。按照上述原则,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
(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意义
按照规划,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暂未改变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变预算平衡口径及预算内资金(包括现有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管理的方式。从这方面看,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于目前的预算管理似乎影响较小。然而在实质意义上,这项改革在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在促使我国走向与国际接轨的现代预算国家之路等方面,都将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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