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里治研究》:
祭祀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与鬼神世界相沟通的方法。我国先秦时期极重祭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国后期的秦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祭祀制度,秦代的祭祀源于秦国,汉又承秦。秦汉时期的祭祀活动是时人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史记·封禅书》和《汉书·郊祀志》均为祭祀制度专篇。林剑鸣指出:“今天见诸史籍的秦汉时频繁的祭祀活动,不仅是时人精神生活的头等大事,而且也是当时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之一。”①田昌五指出:“秦汉是一个神灵崇拜和迷信方术充斥的时代……民间则有社祭,且祭祀的意义、仪式五花八门,由此亦可见秦汉人的精神生活。”②秦汉的祭祀内容十分庞杂,《风俗通义·祀典》:“自高祖受命,郊祀祈望,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于时盛矣。至平帝时,天地六宗已下,及诸小神,凡千七百所。”③秦汉各个阶层人民参加祭祀活动已经构成他们平日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
里部祭祀内容虽多,《秦汉里治研究》所论的“里部祭祀自治”,范围仅限于个人或者集体祭祀行为能带来积极影响的内容,没有精神关怀意义上的祭祀活动则不在论述之列。秦汉里部有重要影响的祭祀自治主要包括社祭、求雨、止雨等祭祀活动,对此前人多有论述。杨宽④开创性地指出祭社和腊祭是里中两次最重要的祭祀活动,但论述还不够详细。宁可指出秦汉时期“里社合一”,说“社宰、祭酒是宗教巫术者的称谓”⑤。但笔者以为他们是里吏。晁福林专论说:“对于普通民众而言,社祭不再是单纯的对于神灵的祈祷,而是一个欢悦聚会的场合。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说是下层民众逐渐登上历史舞台的一个曲折反映。”①此说似乎夸大了民众娱乐的一面,缩小了祭祀的本意。杨英②论述部分内容涉及里社,认为汉初的社祀继承自战国、秦自发性社祀遍布的格局,社祀分公社、私社两个系统,公社从中央到地方是大社——国社——置社,私社是王社、侯社、乡社、里社,汉王朝把数目最多的里社也纳入一个统一的范围之中,并加以管理,建立了与其政治格局相适应的新的体系,成为逐渐完善的国家祭祀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杨华③运用天星观、包山、望山、秦家嘴、新蔡葛陵等楚墓所出楚简牍材料研究表明,战国秦汉时期南方楚地即存在着里的基层行政单位,里皆有其社,围绕着里社的公共活动十分盛行。从战国至汉代,里、社合一之制基本得到延续,然而里、社分离的历史趋势已明显存在。西汉晚期,民间百姓在里社(官社)之外另立私社。马新认为“秦汉时期社已经从里中分离了出去,成为民间组织,并有自己的社宰、社祝、祭酒等专职人员”④。笔者认为她所说“社里分离”的结论尚需进一步商榷,其时里社仍合一,社宰、里祭酒既是重要的里吏,同时又负责里部社祭,而社祭的费用来源尚需再讨论。边塞军事组织社祭和里社祭略有差别,但马先生误把二者混为一谈。高臻、贾艳红指出:“先秦时期,社神地位很高,社祭是最隆重的祭祀典礼。秦汉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自然依赖程度有所减弱,认识水平也不断上升,社神的神圣色彩开始逐渐消退。社神在百姓心目中不再是敬畏崇高而是亲切自然,地位呈逐步下降之趋势。社神从神坛逐渐步人民间,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变得日益人格化、世俗化和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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