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规则研究》:
在正式开始本章的讨论之前,先来看一起在美国发生的调解案例:
本案中的一方当事人是一位地毯清洗店的P老板,另一方是一对D夫妇,调解就在他们之间展开。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D夫妇请清洗店P老板帮他们清洗自家地下室的地毯,并预付了500美金,并在合同中承诺清洗结束后再付500美金给P老板。P老板则承诺对地毯进行清洗并烘干(清洗地点以及烘干和交付的先后顺序合同中及后续有关调解过程的叙述中均未予以说明——合同中很多信息约定不明,可能也是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但是后来D夫妇拒绝支付所剩的500美金,并坚持要回之前已经支付的500美金预付款。理由是P老板未能将地毯烘干,反而使地毯产生严重霉变。P老板则辩解说,当天他在D家的地下室将清洗干净的地毯铺好,并安装了一台大功率风扇对地毯进行“吹干”处理。当这些都安排停当,在他准备离开时,他还特地叮嘱D夫妇,一定要把地下室的门敞开,以保证风扇对地毯吹干时能有对流的空气补充进来,这样可以保证地毯被彻底吹干。而之后的第二天,当P老板再次来到D家地下室的时候,他发现地下室的门却是关着的。P老板认为正是因为D夫妇没有按照要求将地下室的门敞开,才导致通风不畅进而使地毯霉变,而D先生则抗辩说是因为地毯已经发出霉味,他们才在做饭时将地下室的门临时关上的,他们认为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P先生根本没有完成他应进行的烘干程序,就草草结束了工作。①
客观地说,这并不是一起值得大谈特谈的调解案例。涉案金额也不大,法律关系本身也不复杂。但是本案中的其他很多细节,却可能会引人注意,令旁观者津津乐道:①
第一个细节是,本案属于美国密歇根州小额诉讼调解试验项目的范畴,在调解进行的过程中,法院特地安排了数位“旁听者”进行观摩,其中就包括该引文的作者Carol Izumi(旁听者中唯一一位非白人血统人士)。
第二,本案是由两名“白人”调解员共同调解的,一位是中年男性,一位是较年轻的女士。而恰巧P老板也是一位白种美国人。
第三,本案中D夫妇是一对亚裔,调解员能听出一口浓重的亚洲口音。并且在交谈的过程中,D先生曾经非常武断地打断D太太的唯一一次发言,使得后者一句话都没说完就缩了回去,从此一言不发。D先生还明确表示他当初在决定是否将地毯交给P先生清洗时就心存疑虑,因为他们认为美国商人惯于从客户身上“榨油水”。经过先后两次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之后,调解员发现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根本无法弥合,于是就结束了调解进程。
第四,在调解休息的间隙,两位调解员在私下交流的过程中一致认为:是D夫妇的过错(没有能按照要求打开门),而使得地毯霉变。
至此,关于本案的必要信息似乎已经收集完全了。两位调解员草草结束调解之后,旋即进入另一案件的调解程序。作为旁听者的Carol Izumi顿时产生了一个疑问,会不会因为D夫妇的种族身份,以及D先生的种种表现而使两位调解员对其产生了些许“看法”(偏见)并进而失去调解员应有的中立位置,并进而关闭和解的大门?作为一位调解研究者,Carol
Izumi曾经先后在多地调解课堂上分享过这一案例和自己的一系列疑问。其中有些人的回应认为作者过于敏感,而有些人则同意作者的分析。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