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6年8月经上海市委批准成立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正局级事业单位),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
《上海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分志(1978-2010)》根据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成立人大分志编纂委员会承担编纂工作。历经资料收集、资料卡片和长编制作、初稿撰写、分纂总纂、内评内审等阶段,最终形成百万字的文稿,以积极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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