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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无库存
农村民生利益百问百答
0.00     定价 ¥ 2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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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218136899
  • 作      者:
    盖翊中
  • 出 版 社 :
    广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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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盖翊中,教授,经济学博士,广东金融学院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法国马赛第三大学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访问学者。曾参与农村经济工作调查,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承担国家及省市级课题十余项。近年为研究生及本科生主讲的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双语)、《产业经济学》、《国际金融》、《跨国管理》等,多次获得教学及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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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该书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从幸福乡村的角度,紧扣推进幸福乡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利益保障问题,按照教育医疗农保新农合,买房盖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基础设施(水电路),客运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假冒伪劣,网购,进城落户,积分入学等十个专题编排,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简单明了的问答形式,全面解读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政策内容,旨在为农民朋友民生保障方面提供准确有用的信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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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 为什么说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 年9 月21 日,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 来临之际,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几个“关系”。其中强调要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要

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在奔向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今后几年,影响全面小康的短板在“民生”,解决发展不全面的难题,就要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民生保障和改善问题,就要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保障基本民生,建成让改革开放成果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的全面小康。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小康不能落下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加快缩小城乡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缩小路、电、水等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这是全面小康的必要条件之一。

2. 如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公路硬化路建设。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

公路养护力度。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新一轮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 (农村、农业、农民)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3. 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保障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规划村土地,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完善落实集体所

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修改相

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 年基本完成相关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

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

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 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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