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时代新思想标识性概念丛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使全面依法治国一经提出就超越依法治国本身的意义,而赋予全面依法治国特殊的理论价值和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在各领域各环节深入推进,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展开,汇聚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磅礴伟力,展现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气象。
(一)从“四个全面”的重大主题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
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既有助于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也有助于明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法治之路。
1.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人民在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历史进程中的理论概括和生动表述,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一个关键发展阶段,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高度、发展发育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方面界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专题研究,实质上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由此可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通途大道,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必然要求。
2.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
改革与法治互为动力、相辅相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揭示了“当代中国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改革和法治均关涉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都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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