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八大执政本领》: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提高长期执政能力的一堂必修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基础,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要求之一。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领导立法、带头守法、监督执法,才能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从而真正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
第一节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这些论述指明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据的是宪法和法律;依规治党是运用党章及党的规则、条例、规定等来管理党员和处理党内事务。二者尽管在形式上、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上有区别,但仍然具有高度严密的内在关联性和统一性。因此,正确理解把握和处理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不断提高我们党新时代依法执政的本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把法治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贯穿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规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中,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总的来看,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具有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内在联系。
(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首先要理解弄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相互关系。1990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党内法规”概念正式确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3年5月,上述暂行条例升级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后者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同时对党内法规的起草、审批、适用等相关环节作出了明确规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具有内在统一性。其一,二者在本质属性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政党,无论是党内法规还是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意志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其二,二者在价值目标上是一致的。无论是依规治党还是依法治国,其终极的追求都是要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三,二者的构成要素具有一致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以权利义务责任为内容的规则体系,都具有执行有力的实施体系和运行有效的保障体系等基本要素。
同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分属不同的规范体系,二者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区别:一是制定主体不同。党内法规的制定主体包括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级地方党委,而法律的制定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二是适用对象不同。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