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统安全理论前沿》:
然而,共同的利益(比如防备印尼分离主义势力的渗透,制止极端势力的崛起,联手打击海上各种犯罪行为,等等)和内部的相互需求(比如新加坡对马来西亚水资源的依赖)使得两国事实上形成了某种安全共同体;新马两国的外交学者和战略安全研究人员之间的交流协作关系,亦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布什政府2004年6月间出台的“大中东改造计划”里,美国人多少汲取了在伊拉克危机中单边主义强硬立场遭受挫败的教训,除开在军事上缓解矛盾的某些建议外,还提出了保障妇女权利、消除文盲现象、扩大民间就业、解决巴勒斯坦难民回归的若干设想;在笔者看来,这些设想有着积极的意义,比较军事上那些建议,更有助于铲除反美恐怖主义的土壤。再次,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提出,促使国际社会和各国更加重视人的安全和社会安全。与传统安全重视主权完整、政权安危和其他“国家大事”不同,非传统安全研究揭示了人的安全的中心价值。必须承认,这是一种有争议的视角。它认为安全实质上是人面临的一种状态,看重人的个体的各种权利,强调要重视社会化的个人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问题上所获得的保障或所受到的威胁,解决问题不能“国家至上”或“有权者优先”,而要考虑不同行为体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比方讲,它既有条件承认边界的重要,又看重跨界族群的存在;既有条件承认多数的权利,又看重少数的声音;既有条件承认国家的权威,又看重社区和个人的独立声音;既有条件承认物理层面加强国防、加强主权的意义,又看重体制层面言论自由的价值和政治民主的重要。理想的非传统安全视角是,将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结合起来,将安全的对外“防范性”与对内要求的“进步性”结合起来,将国家总体的安危与公民个体的安危结合起来;或者说,将个体安全作为总体安全的基石和出发点。在近些年国内外的非传统安全研究里面,可以察觉一个显著趋势,就是:国家变小了,社会变大了,重心转移了;在这里,“社会”不再是无关紧要的存在,而是生动的个人及具体的诉求的某种集合。
(七)新范式的困难
像其他研究课题一样,非传统安全研究本身同样存在困难与问题。其中之一是内部整合的缺乏。由于对象的复杂性和研究者的多样性,非传统安全研究也不可能是一样的。依笔者感受,目前的非传统安全研究大体可分为两派:一是“技术派”,一是“体制派”。有关社会与国家关系决定非传统安全研究取向的看法,主要来自体制派,即强调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原有体制的冲击的一派;技术派的角度和观点则大相径庭,它认为非传统安全威胁主要表现为物理层面和技术角度的问题扩展,而非社会性的变化,也与人的地位无涉。“超限战”学说的提出便是一例,其创作者从信息战、心理战、“剑走偏锋”、攻敌不备等角度,把传统的战法运用到新的天地,或者说,对冲突现象依据信息化时代的状态做了新的诠释;然而,本质上,它谈到的某些非传统安全现象,如恐怖性袭击或者出人意料的打击,依然属于军事斗争的范畴,依然以国家战争为原点和基础,依然纯粹是政府层次(或政府间)的事务,它不具备社会性的视角,背后的体制安排也是给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各国政府特别是外交部门在对外关系中指涉的非传统安全难题,如国际的洗钱犯罪、海盗行为、“SARS”与艾滋病、难民与非法移民、走私贩毒或油轮泄漏、渔业和水资源争夺引起的多国纠纷等,亦有类似的性质和特征;它所要求的国际合作,并不对国内社会政治体制的构成提出特殊的要求,不对各国内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做出限定,不对所谓“人权状况”做预定的考察。在笔者看来,非传统安全研究内部的这些差异,既有好处,也有弱点。好的一面是,经过争论和探索,有助于促进多元理论的产生,可能会出现一种复合性的安全理论①,形成多层次认知安全问题的分析方法和政策建议;有问题的一面是,非传统安全研究中的大相径庭,不仅造成了概念界定上的模糊,也带来人们应对这些问题时的无所适从。另一个困难体现在资源配置过程。与传统安全的相对简单、明晰的目标不同,非传统安全问题范围广、问题杂、性质各异,因而如何配置资源去应对这些类型不同的挑战,成为十分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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