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哲学概论》:
依据这一思路来规范岭南哲学的含义,岭南哲学是一个标志着岭南人本质力量发展水平的哲学范畴,是岭南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关于自然界、社会和人及其思维一般规律的学问,是岭南人关于人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的哲学知识。根据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遵循从物到感觉、思维的原则,来规范岭南哲学的含义。这一定义从不同的三个方面去诠释和把握岭南哲学的含义。
第一,从人的本质力量方面去界定岭南哲学。任何思想文化都是人的产物,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是思想文化最本质的东西。岭南哲学是岭南人本质力量在人的哲学观念中的显现。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凝结物是多方面的,有物质的,有精神的,有社会的,一切烙上人的印记的“第二性的存在”,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但不是所有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产物都属于哲学,只有那些属于哲学范畴的观念文化,才是哲学。岭南哲学就是岭南人本质力量及其发展水平在哲学范畴中的抽象、概括、升华的一种理论体系。
第二,从人的实践方面去界定岭南哲学。承认岭南哲学是岭南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必然承认岭南哲学是岭南人社会实践的产物。因为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表现出来,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关于自然,社会、人以及人的思维的理论,都是实践的结果,但不是所有在实践中获得的这些理论都是哲学,哲学是关于客观世界一般规律的学问,只有在实践中获得的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才是哲学。因此,我们将岭南哲学界定为岭南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关于自然、社会、人及人的思维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问。
第三,从人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去界定岭南哲学。岭南哲学是岭南人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的一种理论升华、哲学抽象,是岭南人生存方式、活动方式的哲学知识。人类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就活动方式而言,包括行为活动方式和精神活动方式,行为活动方式包括生产活动方式、生活活动方式,诸如经济活动方式,政治活动方式,文化活动方式以及家庭、婚姻和社会等活动方式。精神活动方式包括心理活动方式和意识活动方式。这些活动方式包括“类”的活动方式,又包括群体的活动方式和个体、单个人的活动方式。岭南人这些活动方式抽象出的哲学范畴,都是岭南哲学。
我们从上述三个方面去揭示岭南哲学的含义,体现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基本要求,其主要特点是:着力从人的方面去揭示岭南哲学的含义。人是世界的主体,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包括哲学在内的思想文化都是人的作品、写照和创造,反过来又为人服务,没有人就没有哲学。岭南哲学是岭南人的作品,只有科学地把握岭南人的本质和特征及其活动规律,才能科学揭示岭南哲学的含义,其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突出了人。突出了主体和主体性,从人的方面去解读哲学,哲学就不会是空洞无物、贫乏无味的教条,而是同人息息相关、有血有肉、活生生的科学知识。
二是见物更见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尽管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没有把人摆在中心位置上,对客观世界(自然、社会、思维)是什么、怎么样,回答得很详尽,但对人是什么,人与客观世界的相互关系怎么样,涉及不多。从人的方面去揭示哲学的含义,并充分揭示人与客观世界的相互关系,既见物更见人。
三是强调人的多样性。人是多样的,有类的人、群体的人、个体的人。人的多样性,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的多样性,人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哲学的多样性和层次性。过去的哲学往往强调哲学的普遍性、绝对性、规律性、系统性、规范性,而往往忽略了人的生存和生活,特别是忽视单个人的生存和生活。因而往往忽略了哲学的层次性、多样性、特殊性。我们揭示岭南哲学的含义时,既强调“类”中的人、群体中的“人”、大写中的“人”,又重视个体中的“人”、小写中的“人”,既注意普遍性的“大写的哲学”“规范的哲学”,又注意多元的、异质的、开放的、实现与发展个体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个体生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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