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平基,男,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东南法学》编辑。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研究方向:民法原理、物权法、环境资源法。
作为主持人,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规划十三五重点课题等***、省部级课题7项,主持承担中国民法学青年学者研究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等厅局级及其他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3部(专著1部),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法学》《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其中在CLSCI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多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报》及《检察日报》等转载或摘载。曾获中国民法学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法学家论坛二等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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