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宪法学者陈晓枫教授在武汉大学多年讲授“中国立宪史”这门课程讲义的精华。作者通过对晚清到民国制宪过程以及宪法性文件内容的分析梳理,认为集权趋向是一个中国权力制度的文化根基问题。晚清到民国的宪法实践只是完成了对于西方宪法外观上的仿制与形式上的近代化,而现代宪法中应有的权力制衡与人权保障则从未能真正实现。从20世纪前半叶艰难的制宪与行宪历程以及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紧张关系的考察,作者完成了一种全新的宪法史叙事。
宪法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配置问题,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开启了中国近代宪法的历史。作者对从清末到民国六次制宪活动,按照时间顺序,抽取其权力集中(分配)内容做文章,无论在国家机构之间,如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的权限,还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阐明了“权力集中”是这一宪法断代史的关键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中国近代宪法史,就是研究权力集中的历史,以此为线索梳理近代宪法文献,充分说明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在近代的延展,也为今天宪法理论发展提供了历史资料与镜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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