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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以2011年《法国仲裁法》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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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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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0332491
  • 作      者:
    傅攀峰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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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攀峰,男,湖南汨罗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9年),武汉大学法学硕士(2011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2017年)。2017年12月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访学一年。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仲裁、比较法。已在《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文三十余篇,曾荣获“北仲杯”全国高校商事仲裁征文比赛一等奖、“中伦杯”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一等奖、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奖,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面上资助项目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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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国仲裁法是世界公认的具影响力的仲裁法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仲裁法改革在全世界掀起了仲裁法现代化浪潮。2011年,法国重新修订其仲裁法,适应并代领国际仲裁发展的新趋势。《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以2011年《法国仲裁法》为中心》旨在以2011年《法国仲裁法》为中心,以仲裁程序的开展过程为路径,对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进行系统研究,以弥补目前外国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的不足,为将来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提供借鉴,并为选择以巴黎为仲裁地的中国企业提供实务方面的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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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以2011年<法国仲裁法>为中心》:
  Menicucci v.Mahieux案判决所确立的裁判方法,影响甚大。不仅巴黎上诉法院自己在其后的相关案件中坚持了此种裁判方法,而且法国其他地区的法院效仿并采纳了此种裁判方法。更为重要的是,法国最高法院1993年在著名的Dalico案中对此种裁判方法作了确认和阐释。Dalico案以降,可以说,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实体规则取向在法国已正式确立。
  Dalico案涉及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与丹麦公司Dalico签订的一项施工合同。合同规定,合同下的争议事项适用利比亚法;并且规定,合同中的标准条款与条件,无论是扩大后的内容还是包含于附件中的内容,都构成合同之一部分。而合同附件包含了一项规定涉案争议应通过国际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条款。据此,争议发生后.Dalico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且仲裁庭作出了一项对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不利的仲裁裁决。后者向巴黎上诉法院提起撤销涉案仲裁裁决的申请,其依据是,涉案仲裁协议违反了利比亚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规定,因而无效。巴黎上诉法院驳回了该项申请,理由是,仲裁条款的效力判断不仅仅独立于主合同,而且亦独立于任何国家的仲裁法,而涉案文件能够表明,双方当事人有通过仲裁解决双方合同项下的纠纷的共同意愿。故此,从仲裁协议的自治性出发,涉案仲裁协议有效,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能成立。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不服巴黎上诉法院的驳回裁定,认为其在判断涉案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未考虑利比亚法律的相关规定,于是决定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法国最高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肯定了巴黎上诉法院根据实体规则判断涉案仲裁协议效力的方法,驳回了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的上诉。法国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书中强调,巴黎上诉法院不通过适用作为合同准据法的利比亚法来判断涉案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这种裁判方式完全合理。对于利比亚当地政府机构提出的涉案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未考虑利比亚法的抗辩,法国最高法院作出如下回复:“根据国际私法上的实体规则,仲裁条款独立于直接或间接将其包含的主合同;在不违背法国法中的强制性规则以及国际公共政策的条件下,仲裁协议的存在及其有效性乃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来确定,无须适用某国法律。”①据此,法国最高法院不仅确认了巴黎上诉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上所秉持的实体取向的裁判方法,还对该种方法作了进一步的澄清与发展,即法国法中的强制性规则以及国际公共政策乃当事人提交仲裁之共同意思的唯一约束。就法国法中的强制性规则而言,根据法国法院的相关判决以及法国仲裁专家的意见,其只有在与国际公共政策相兼容的条件下,方能被法院纳入考虑范围之中。②
  在新近的SOERNI v.ASB案③中,法国最高法院于2009年7月8日作出判决,再次确认了其在Dalico案判决中所运用的裁判方法,即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及有效应该主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了提交仲裁的共同意愿。在该案中.SOERNI与ASB两家公司达成了一项运输协议。据协议规定,由ASB从利伯维尔(Libreville.加蓬首都,港口城市)运送一只汽艇至黑角(Pointe Noire,刚果共和国港口城市)。该运输协议并未包含任何仲裁条款。但双方当事人同时达成了一项免责声明,该声明指向一项包含仲裁条款的提单。后来,由于汽艇沉没,双方发生了争议,ASB根据提单中包含的仲裁条款提起了仲裁程序。仲裁庭作出了有利于ASB的裁决,裁定SOERNI向ASB赔偿损失若干。2006年8月,巴黎初审法院作出了要求执行该项裁决的执行令。SOERNI不服,于2006年12月向巴黎上诉法院申请撤销初审法院发布的裁决执行令。巴黎上诉法院对初审法院的执行令作出了确认裁定,并驳回了SOERNI的申请。2008年5月,SOERNI继续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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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一 选题依据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法国商事仲裁制度概况
第一节 法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 文艺复兴至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仲裁
二 19世纪拿破仑法典化运动下的仲裁
三 20世纪以来法国仲裁制度的发展
第二节 法国商事仲裁二元立法模式
一 二元立法模式的形式及演变
二元立法模式的决定因素
三 二元立法模式下“国际性”之判断

第二章 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的“仲裁协议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表与里
一 仲裁协议的表现形态
二 仲裁协议的范围:可仲裁性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自治性
一 实体自治性
二 法律自治性
第三节 仲裁协议与”非签约人
一 “扩张”抑或“适用”:仲裁协议对“非签约人”的效力
二 仲裁协议对“非签约人”的适用条件

第三章 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的“仲裁庭
第一节 仲裁庭的组成
一 仲裁员委任
二 仲裁员合同
三 仲裁员豁免
第二节 组庭困境:“助仲法官”的引入
一 “助仲法官”的概念
二 “助仲法官”的管辖设定
三 “助仲法官”的具体功能
第三节 仲裁员的道德义务
一 仲裁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二 仲裁员的披露义务

第四章 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的“仲裁程序
第一节 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 善意原则
二 勤勉原则
三 保密原则
第二节 仲裁程序的若干制度
一 管辖权
二 程序的塑造
三 实体准据法
四 证据制度
五 临时措施

第五章 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的”仲裁裁决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作出
一 仲裁裁决的形式要素
二 裁决意见与仲裁裁决
三 仲裁裁决的技术事项
第二节 仲裁裁决撤销制度
一 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
二 撤销裁决的法定理由
第三节 仲裁裁决执行制度
一 裁决执行令
二 裁决执行的“非本地化
三 裁决执行与国家豁免

附录《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四卷(仲裁)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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