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志勤,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副研究员。已出版《婚姻过错论》(作者,江苏省第11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离婚自由论》(作者,江苏省第12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商法商事行为》(作者,江苏省第8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商法商事责任论》(作者,江苏省第10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商事法论》(江苏省徐州市第10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商事法教程》(第二主编,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华民国法律制度史》(参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法学著作9部,另参著其他著作3部,在《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8篇。总计约320万字。现任职于某政法机关。
张玉萍,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江苏海洋大学法学系民商法副教授,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己出版《婚姻过错论》(合著,江苏省第11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离婚囟由论》(合著,江苏省第12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社区矫正行为导航》(参编,司法部司法干部培训教材优秀成果奖)、“婚姻法教程》(主编,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等法学著作5部。主持、参与国家、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0项。在《中国律师》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5项。曾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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