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从改革的历程来看,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既是国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从政事一体化到政事分开的过程,也是打破公共服务国家垄断、民办非企业组织得以发展壮大,实现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过程,更是事业组织从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单位”走向“法人”、逐步建立起不同予行政机关的事业组织制度的过程。
从我国1982年《宪法》及行政机关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来看,事业组织承载着国家公共事业的发展,并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其公共组织的属性,应受到公法,主要是行政法的规制,因而其具有公法上的主体资格。故应明确其公法人地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事业法人治理,并完善监管机制,以实现国家设立事业组织之公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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