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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法文化阐释
0.00     定价 ¥ 7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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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203108436
  • 作      者:
    李麒
  • 出 版 社 :
    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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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麒,男,1970年10月生,山西运城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法律文化、刑法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杂志》《兰州大学学报》《中国法学》(英文版)《山西大学学报》《北方法学》等国家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社会变革时期的财产纠纷与诉讼实践——Y市法院1950-1965年民事档案实证研究》,商务印书馆201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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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法文化阐释》从原理阐述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视角对“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的关联性”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对刑事诉讼制度变革进行了法文化阐释,体现了从抽象到具体、从历史到现实、从宏观到微观的研究思路,综合运用了历史分析、哲理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特别是社会调查方法的合理运用,使得原本比较抽象的命题得到实证,增强了现实性和说服力。通过访谈、问卷等社会调查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了了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存问题及影响因素,特别是诉讼文化因素在刑事诉讼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影响;选取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相关联的典型事例、案例作为分析对象,深入剖析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之间的关联性。并且,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关联性进行了比较考察与历史考察。此外,课题研究过程中也综合运用了规范分析、法社会学等方法,以求深化对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关联性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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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法文化阐释》:
  (五)诉讼仪式
  人应该是一种生来便具有仪式感本能的动物。由于仪式会给人以强烈的自我暗示,能够使人的专注力、反应力、运动力甚至信仰迅速提升,并在这样的种潜移默化影响下做出最符合自己本真的选择。它是连接人的精神与其所处的事件、所处的场合甚至所在的社会、时代的神秘桥梁。仪式无处不在,仪式感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仪式会让人产生庄重、威严、神圣、敬畏的感觉。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法律像宗教一样起源于公开仪式,这种仪式一旦终止,法律便丧失其生命力。”
  诉讼仪式是诉讼文化的重要一环,是诉讼运行方式的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仪式是必要的、实在的,而不是偶然的。“诉讼本质上是在冲突的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社会之间发生冲突时,通过社会权威主持的公开程序或文化仪式实现惩戒或妥协的规则与途径,是以大众通约的(法律)语言通过直观性对话进行沟通的方式。”仪式主义不是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是为了形式而形式,它没有更深层次的内容;而仪式主义则是为了内容而仪式,用仪式加强活动内容的权威性、可信性和神圣性。诉讼仪式在最初产生之时,就天然地具有了其特殊的意义: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诉讼仪式的产生就是为了塑造一种公正的、庄严的氛围,为了让当事人双方对诉讼本身产生一种敬畏之感。诉讼仪式实际上是在实现诉讼的本质——解决纠纷时,进行沟通的必要手段,它们的存在是确立纠纷解决者的社会权威的一种有效手段。
  法庭中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包括法庭人员服饰、法庭布置以及法庭语言等,这些具体符号是在诉讼文化的发展中将司法性元素凝结在具体的物品中,使之具有了象征意义。
  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庭审象征着法律客观性的仪式程序,法官袍服、法台法椅、法槌响声、法庭布置、制式辞令,这些象征职责的各种符号和元素不仅使法官本人而且使在法庭参与审判过程的所有参与者,都深刻体会到法庭之庄严。自古以来,法官或司法审判人员均需要穿戴特定的服饰,古代的官衣、官帽到了近代以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演变成法袍,这些服饰成了法官法庭的必要装备,被赋予了独特的内涵。到了现代的刑事诉讼中,法庭服饰除了法官的法袍之外,公诉人也身着特定的法庭服装,同时律师也要求穿戴律师袍,以显法庭的庄严神圣。为了显示其权威性,法庭也有一些必备的装饰。法庭需要悬挂国徽,如同古代官府悬挂的“明镜高悬”牌匾,这种符号显示了法官权力的来源,同时告诫着法官要公正审判。除此之外,法庭还有法槌,类似于古代的惊堂木,是为了维护法官的权威、保持法官的公信力而配备。判决书的形式也可以视为一种符号,判决书的内容随着案件的案情不同而不同,但是其本身所蕴含的意义却是永恒不变的,尤其是判决书上所盖的法院的印章,表示着以国家的身份对案件进行裁决,彰显诉讼的权威。
  诉讼仪式可以说是已经渗透到整个诉讼程序中,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法庭充满了仪式和符号象征:台上中间是法官,台下是书记员,原告与被告坐在台下两侧(刑事案件一侧是公诉人,一侧是辩护人,还设有被告人席位)。诉讼活动三方主体既与旁听区的旁听人员保持一定空间距离,又融合为一体。这种空间排列暗示着在庭审过程中不可欠缺他们任何一方,但是,他们在庭审过程中又居于不同的位置,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原被告利用座前的告示牌表明自身在这场即将上演的戏剧中所要扮演的角色。法官承接着国徽的光辉,居于正中,宽大的法袍取消了普通着装分明的线条感,而代之以浑然的黑色,显示出包容性与力度。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程序的宣告、法槌的敲击以及诉讼地位互相称呼的方式,用一种仪式化方式宣告这是一场神圣的裁判,用礼仪传递公平正义,召唤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尊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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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上篇
第一章 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
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
二、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刑事诉讼文化的界定
一、文化的一般定义
二、刑事诉讼文化的概念
三、诉讼文化的要素
第三章 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关联性的理论基础
一、唯物史观
二、实践观点
第四章 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与诉讼文化关联性的基本模式
一、冲突模式
二、互动模式
……

下篇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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