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绿色消费观教育》:
(二)消费与社会公平价值的悖论
消费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具有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与和谐的义务。消费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一个人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体现出他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程度。从公平角度来讲,地球上所有的资源应该是由全人类共同所有的。人们有责任、有义务在使用资源的同时,考虑别人对资源的使用情况。个人的消费是建立在自愿、平等、自主基础上的,它根据消费者的经济状况、个人性格、生活习惯做出自由选择。消费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个人消费自由又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消费者是具有“意志自由”的责任者。这个责任有多方面的内容,例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等。然而,受消费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一些人认为消费纯粹是私人的事,爱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毫不顾忌消费活动对别人、社会、生态产生的负面影响。例如,富裕的人吃饭比阔斗富、铺张浪费、滥食野生动物,“生活在一个过度包装、一次性使用、迅速废弃、不可维修的商品和易变的时尚当中。”导致资源的大量消耗和生态的不断恶化。这些人奢侈、过度、挥霍等消费行为造成的生态后果由所有人及其后代承担。事实上,那些消费较多商品、占用较多资源的人,只较少甚至不承担相应的代价和后果。而那些消费较少甚至没有消费商品、占用较少甚至没有占用资源的人,则要较多承担相应的代价和后果。这种不负责任的消费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特定程度,社会物质产品、财富及资源等总量不变的基础上,一个国家高收入阶层的过度消费必然导致低收入阶层的消费不足。环保主义者提出,地球不是“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是“从子孙那里借来的”。地球上的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受力总是有限的。当代人如果过多消耗了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必将对下一代人的生存基础与发展空间产生众多不良影响。“人类的贪欲受到宣传的刺激,由此产生了全面的污染,对现代人的健康乃至于生命都构成了威胁。现代人的贪婪将会把珍贵的资源消耗殆尽,从而剥夺了后代的生存权”。
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特定的区别社会分层功能和划分社会等级的作用。区分一个人具体应该属于哪个社会阶层,是从这个人消费了属于哪个社会阶层的商品来判断,而不是看这个人拥有能够自由支配财富的多少。通过消费,人们将自己的社会等级展现出来,消费的社会分层演变为消费的等级结构。来自不同阶层的人收入与消费水平差异较大,消费两极分化趋势日趋加大,逐渐超过合理的范围,发展成消费悬殊,进一步扩大社会隔阂,造成低收入阶层有效需求不足,消费质量和生活水平下降,产生仇富心理,引发社会阶层对抗和不满情绪,影响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制约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近年来,一系列恶性事件和犯罪呈上升态势,这与消费两极分化对一些人造成的心理冲击具有一定的联系。
(三)消费与幸福价值的悖论
人进行消费的重要目的是生活,但人的生活绝不仅限于消费。物质消费只能是为幸福提供外部条件,但并不等于幸福本身。消费的满足不等于幸福的获得。“我们常常说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愿望和权利,但是,无论在心理学还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难发现,人们越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尤其是把这种幸福理解为由欲望的满足所带来的快乐的时候,他们反而越是不容易得到快乐和幸福。”一旦脱离绝对贫困后,物质消费与幸福之间不再呈现正相关性。相反,单一的物质满足会使人产生像药物依赖一样的“依附”性,降低对幸福的感知力。一味追求纯粹满足本能欲望的消费获得的可能是虚假的快感,成为自感幸福的“单面人”。幸福与消费之间是相对的关系,而不是必然的联系。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人的幸福与否与消费数量多少的关系极其微小。幸福与人们消费的相对数量有关,而与人们消费的绝对数量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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