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这种固定搭配形式出现得较晚。西汉董仲舒曾说过“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但并没有直接提出这个命题。此后,虽然也有不少思想家表述了类似观念,但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全面而完整地阐发“天人合一”命题的是北宋五子之一的张载。他在代表作《正蒙》中提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这里的“诚”指天道,又指圣人的境界。以“诚”为天道,即认为天是真实的,并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明”肯定了世界的实在性,明确了人对客观世界的理解与认知,这一句话是指儒者通过对世界的认知而理解、把握“天道”,以此实现“天”即自然世界与“人”的统一。天与人互相牵制、互相成就,即所谓“明”“诚”互参。
“天人合一”主要有三个思想基础:其一是远古时代的神人以和思想,即人与神之间有着亲和关系。人们认为,他们之所以得以生存,应归功于神、人之间的善缘和天的恩惠。于是,众多崇高的善神形象被人们创造出来,如前面提到的抟黄土造人、炼石补天的女娲,开天辟地的盘古,教人耕稼又尝遍百草的神农等。其二是天命神权思想。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和王权的建立,原始自发的对神的肓目崇拜已不再适应统治者的需要,统治者须创建符合自己需要的、想象中的神以教化人民,从而维护其统治,如商代的“上帝”、周王朝的“天”、汉朝的“太一神”等。其目的是说服人们相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变化都是受神意志支配的结果,违抗天命者都要受其惩罚。其三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主体,即儒、道哲学思想。儒、道两家从道德与自然的角度去体悟天道,将天道运行法则社会化、人伦化,将仁、义等人际道德施之于自然,不再将自然视为无生命、可有可无的“物”,而是一个自然本体。
“天人合一”观认为人与自然界均为有机的整体,人应积极融人自然,不能以自然界的征服者、占有者自居,但人又是自然界中极为特殊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有高贵之处,“人者万物之灵”,“天性之性人为贵”,人的高贵之处在于各有其性,担负着一种特殊的使命,即完成自然界的“化育”之功。但人性与万物之性是相通的,尽其性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使物各遂其生、各顺其性,如此,万物多样性的统一即可实现,整个自然界便生机盎然,这便是人性的实现。人是性之所生,“人心以天地之心为其心”,人性实现了,人的天职和使命即“天心”就能充分展现出来。在这里,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到了肯定,二者最终都落实到“参赞化育”上,即促成自然的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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