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意思是按照劳动的贡献作为财富分配的主要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再辅之以其他的如按照知识、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对财富进行分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决定》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多种分配方式。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事实上即使在同一种所有制经济中,也存在多种分配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要求实行多种分配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各类市场活动也给人们带来多种形式的收入。
贯彻落实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决定》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三是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五是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六是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上述要求,既是对党的十九大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又是对它的进一步深化。例如,《决定》提出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又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决定》进一步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举措之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增强我国经济规模优势的主要动力。此外,《决定》还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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