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既有世界通行法则,也有各国适应国情的立法选择。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尽相同,各国之间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条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而实施这一保护的机构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是现今三个主要的管理知识产权条约的国际组织,此外还有欧亚专利组织,其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另外,中亚五国中,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还没有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鉴于上述现状,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保护措施并不统一,有的国家市场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这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一些具体问题,但并没有影响各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研究报告显示,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机构各有所长,法律保护各有特点,共性往往大于差异,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法律途径和经验做法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普及和“上合组织”影响力的扩大,中国与俄罗斯和中亚五国在安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众多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将越来越多地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和保护问题,这为我们深入研究带来新的课题、新的挑战。但缘于相对稳定的法律体系和双边多边条约,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途径和路线仍然是有迹可循的,这些在研究成果报告中各有体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选择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作为研究内容,既缘于新疆的地缘优势和人才优势,也缘于扩大中国与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科技经贸合作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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