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产品质量追溯实用技术手册/“助力乡村振兴,引领质量兴农”系列丛书》:
三、对应性原则
除记录信息的可追溯性外,还应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与产品的唯一对应。为此,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各环节和单元进行代码化管理
各环节或单元的名称宜进行代码化管理,以便电子信息录入设备识别和信息传输。进行代码化管理时宜采用数字码,编制时应通盘考虑,既简单明了、容易识别,又不易混淆。
(二)纸质记录真实反映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质
纸质记录内容仅反映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质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内容,与此无关的农事活动和经营内容不应列入。
若谷物生产经营主体的纸质记录除了质量安全追溯内容外,还有其他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或经营管理需记录,则不必制作多套表格,可以制作一套表格,在其栏目上标注不同符号,如星形符号(*)、三角形符号(△)等,以表示以上不同类型用途的记录内容。纸质记录被录入追溯系统时,录入人员仅录入带有质量安全追溯符号的栏目内容即可。
(三)纸质记录和电子信息唯一对应
纸质记录与电子信息必须唯一对应。要求电子信息录入人员收到纸质记录后需要做以下程序性工作:
1.审核纸质记录的准确性、规范性
纸质记录是否有不准确之处,如农药未使用通用名、农药的施用量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安全间隔期等;纸质记录的填写是否有不规范之处,如有涂改、空项等,发现后录人人员不得自行修改,应退回有关部门或人员修改。缺项的由制表人员修改表格,如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或批准文号、登记证号、批次号(或生产日期)等。若表格的栏目齐全,填写有误,则退回给填写人员,让其修改或重新填写。
2.准确录入计算机等电子信息录入设备
完成纸质记录审核后,信息录入人员应将纸质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追溯系统。同时,应采取相关措施保障电子信息不篡改、不丢失。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用于质量安全追溯的计算机等电子信息录入设备不允许兼用于其他经营管理。
(2)录入人员设有权限,设置有个人登录密码。
(3)计算机等电子信息录入设备要安装杀毒软件,以免受到攻击。
(4)有外接设备定期备份、专用备份,如硬盘、光盘。
3.核实录入内容
纸质信息录入后,信息录入人员应对录入内容与纸质记录的一致性进行核实。若不一致,则进行修改。
四、高效性原则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实行全程可追溯管理,这既是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新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必然要求。从信息化角度分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本质要求就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编码技术、数字标识技术、传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标识管理,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生产者信息,以此形成顺向可追、逆向可溯的精细化质量管控系统,建立高效、精确、快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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