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文学与基督教传统研究》:
罗塞蒂选择诗歌,表述她的基督教信仰,实则并不能完全地反映她和牛津运动的联系。对牛津运动而言,诗歌等同于宗教真理,为信徒们提供了交流和理解信仰的最佳方式。浪漫主义的诗学理论暗示出,诗歌这种体裁包含抽象、超自然,和神圣的方方面面。基布尔通过将感情自发流露的宗教化,进而上升到精神层面的过程,从而扩展了这一理论。基布尔也认为,诗意的情感更像是压力或紧张情绪的表露,以宗教的内涵展现出来。他在1832年写给柯勒律治的信中陈述道:“我的想法是——将诗歌视为过度感情、或是丰富想象力的宣泄口。不同的诗歌类型,实则是诗人类型的不同体现。”
对于诗歌不同类别的界定,基布尔在他的《诗歌论》中进行了概述。“初级”诗人“不由自主地受到了冲动的驱使,诉诸写作,以使焦虑的思想得到救济与安慰”;而“中级”诗人则“模仿前人的思想、表达形式和写作方法”。在第一类群体中,这些诗人包括维吉尔,贺拉斯(Horace)以及但丁(Dante)。在第二类群体中则包含了更为现代的诗人,例如拜伦(Byron)和雪莱(Shelley),他们的诗歌中承载着治愈的力量,从而被联系在了一起。诗歌并不简单地提供慰藉,它实际上被定义为一种慰藉。通过在读者心中创造一种柔和的情感,引导、激发个人的思想,谱写出崇敬与祈祷,诗歌令焦虑不安的个人得以舒缓。在这一观念上,《公祷书》和《福音书》的本质是诗意的,它们都充满了治愈的真理,就像诗人、先知、信徒,提示了人类本性中潜在的神圣本质。如果初级诗人使读者沉淀下来,那么中级诗人则创造了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能够获得镇静,书写教会和国教的传统。后者的思想在基布尔的作品中,以暗喻的形式出现,为信徒们提供了联想的空间。在诗歌中,对情绪的锻造和表达弥漫于信徒之间,并且由教堂礼拜仪式中体现出来。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的《寺院》(The Temple)、艾查克·威廉姆斯、费利西亚·赫曼斯和华兹华斯等诗人,将诗歌的模式重塑为宗教本质和宗教体裁。
1912年之前,《诗歌论》始终没有翻译,在此期间,基布尔却以此理论广泛传播。1838年,在对J.G.洛克哈特(J.G.Lockhart)所著的《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生平》(“Life of Sir Walter Scott”)的评论中,基布尔将此理论阐释出来。他讨论道:“诗歌是用文字进行间接的表达。对一些压倒性的情感、流行的品味或情感,当纵情表达被压制时,则用有韵律的文字表现最佳。”在此,读者需要关注的一个词是“间接”,在诗歌中流溢的情绪含蓄地暗示了一个神圣状态,即“诗意”,并最终表现为真理所彰显的“宗教性”。在诗歌中解读宗教含义的理论,被牛津运动者们视为“有所保留”,认为这是他们教义中的核心层面,表明上帝的法令仅对那些虔诚之士所感知。有关信仰的著作和对《圣经》的注解,都应当运用暗喻和典故的方法,只让被接纳入会的信徒,理解其中的宗教真理。这一保留同样能够防止那些受过教育的宗教以外的读者们,接触到圣经法令,同时能够降低上帝的某些信条,超越人类理解范畴这一事实,最终仅向那些信仰来世的信徒们展示出来。诗歌以一种有所保留的方式,将宗教信息进行传递,并且是一种感知上帝的隐晦而敏感的极佳体裁;而福音教派的写作和表述方式,与牛津运动者相比,显然过于直率,甚至时时充满攻击性。因此,福音教派的写作方式,被牛津运动者们谴责为——野蛮地将宗教秘密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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