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临时医疗用房建设指南》:
5.1 建设决策原则
5.1.1 项目应急和“平战结合”属性。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程度,由国家或地方通过一定程序快速采取建设临时用房来应对疫情的一种特殊措施。但应尽量做好应急和常态使用的结合,即平衡好“平战结合”,突发事件结束后能快速恢复常态使用。
5.1.2 快速决策。医疗临时用房的建设决策需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及文件、本行政区域应急指挥部意见、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现有应对能力评估、专家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快速决策、超前部署,需要确定项目定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使用年限、投资规模、功能配置、建设周期和建设组织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建单位及供货商选择、各类设计及技术方案的确定、材料及设备选型、重要变更等关键问题均需快速决策。
5.1.3 进度及效率优先。医疗临时用房的应急特征决定了项目建设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进度及效率为最高优先级,甚至追求极限进度,但有序是高效的前提,同时需要兼顾投资目标控制以及建设的规范性。
5.1.4 动态调整。由于应急态势在不断变化,相关重要决策应具有动态性,同时也应保持与上级决策的一致性。
5.2 建设组织设置原则
5.2.1 构建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涉及顶层决策和协调组织、项目建设管理和现场管理组织,应厘清相关参与方的指令关系与责任分工,必要时设置专家顾问组织。建设组织设置建议以临时指挥部的模式,形成高效、集成、协作的团队文化。小规模建设或改造可简化组织体系。
5.2.2 集成的现场建设协调组织。现场建设协调组织(或现场指挥部)应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医院、代建机构(如有)、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等,联合办公,采用集成交付组织原则高效、有序开展相应工作。
5.2.3 选择综合实力强的参建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尽快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参与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医院设计或建设经验,特殊时期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优势。考虑到资源调动效率,可形成参建单位储备库,包括代建、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专业咨询、装配式供应商和专业设备供应商等,每两年更新一次。如在既有院区中进行建设,优先选择医院原设计、施工等单位。各单位应提供现场服务,并做好后勤保障支撑。
5.2.4 形成高效的信息和沟通管理。应建立现场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应提早准备,并充分、及时暴露问题,保证问题得到迅速、及时解决。应加强信息和文档的管理和存档。现场宜设置视频会议系统,以便召开远程会议。做好周边社区、媒体等沟通,宜设置远程视频监控。
5.3 总体实施原则
5.3.1 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为了确保应急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方应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既要落实责任主体,也要分工协作、紧密合作。
5.3.2 规范管理文件编制。应编制项目建设大纲或项目管理方案,施工、监理、造价(或财务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也应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监理实施细则、投资控制及财务管理细则等,并进行管理交底。
5.3.3 采用并行实施方式。一般采用边设计、边加工、边施工、边完善的应急原则,若在既有院区进行,还要考虑边建设边运营问题。宜采用靠前设计即现场设计、现场指导方式。医院、监理及造价(财务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也应采取“现场发现、现场解决”的即时问题解决理念,管理下沉至一线现场。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服务。开展阶段总结会,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实施方案,加快进度,提高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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