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对象为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既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实践,又着力于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县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内在逻辑探索,探讨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解决我国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基于我国政府法定职能与转变职能的要求,分别将民族自治县政府职能划分为法定职能和转变职能两大部分,将政府治理能力也区分为履行法定职能的能力和转变职能的能力。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对于提升民族自治县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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