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国道路·经济建设卷》: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企业制度应具备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四个基本特征。
产权清晰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的权利。二是应明确国有资产的边界,首先是如厂房、机器、设备等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明晰,其次是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要明晰,应弄清实物和金融资产的价值量以及国有资产的权利形态等。
权责明确是指要明确和区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权利和责任。在权利上,所有者作为出资人,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的权利,同时,当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者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政策,经营者由出资人聘用,受出资人所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和各种生产要素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受企业雇用,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享有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及相关福利的权利。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有者应承担决策失误、企业战略方向错误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责任,经营者应承担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企业经营业绩差,国有资产流失等的责任。具体而言,要求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各部门间权责清晰,相互监督,建立起相互依赖同时又相互制衡的机制。
政企分开是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企业经营职能相分离。一是要求政府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重新获得自主经营权。二是企业不再受政府控制以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
管理科学是指企业应实现自身管理的科学化。企业应将科学管理理念贯彻到企业整个生产、销售流程中去,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质量管理的科学化、销售管理的科学化、职工管理的科学化等。企业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能够提高企业整体的生产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营业利润。科学化的管理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企业应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式,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经营业务进行调整,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2.产权制度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行动纲领,也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
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作为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产权具有排他性、独立性、可分解性和收益性。随着4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传统的产权制度出现了变化,开始发生转型。不过,我国企业的产权制度与现代产权制度的目标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不少需要提升的内容。从宏观角度看,国有产权涉及的面仍然较宽,竞争性领域中的国有产权比重仍然较高。从微观角度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仍不合理,产权单一还很普遍,能够相互制衡的企业多元化产权结构尚未形成。从产权的特性看,产权的分割不规范,国有产权的流动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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