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话语建构:以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过程为例》:
在本书的政策过程解释模型中,经由话语竞争而产生的主导性政策话语成为影响政策选择或变迁的关键。那么这些政策话语自身是如何产生的呢?本书认为,大多数能够在政策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政策话语都涉及一个“话语生产一话语传播一话语竞争一话语再生产一话语消解”的“生命周期”。下面将分别探讨各“生命”阶段的主要特征。
作为人们对“社会现实”进行意义表述的媒介,话语的产生源起于人们在与外在自然或社会世界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认知与体验。经由这种认知与体验,“世界”之于“人”所具有的意义被确定,人们据以产生特定的理解与行动倾向。然而,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政治社会关系网络中,他们的政治社会身份、经济地位、教育经历、社会化经验、价值取向以及“心智模式”的差异导致他们会从不同的角度来透视“世界”(社会现象),从而产生不同的认知与体验,即不同的话语。任何有“兴趣”的社会主体针对特定社会现象都会进行自己的话语宣称或建构,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话语”。需指出的是,尽管就其最初的生产来看,话语总是与特定个人关联在一起。但是话语被“宣称”出来之后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前文所述话语的“匿名性”表明除了“原作者”之外的任何社会主体都可以对既有话语进行重新诠释和利用,最终的主导性话语事实上是一种主体间互动的产物。
各种社会话语“漂浮”于话语场域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向其他主体与话语进行“传播”。在传播过程中,相似的话语间可能进行“融合”,异质话语间也会产生冲突与竞争。然而就话语的“目的”来看,社会话语并不一定以谋求公共政策的制定或变迁为根本诉求。视话语主体的差异,话语宣称的动机可能是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而达到营利的目的,例如商业媒体的报道;可能是基于个人知识上的兴趣,例如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发表;可能是对个人价值或信仰的维护,例如宗教组织与“道德人士”的宣传:①甚至也可能只是由于某些社会主体的“偶然”关注而做出的缺乏“持续性”目的或动机的宣称。因此,大多数的社会话语在政策上的意涵都是“中性”的,它们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话语主体对于自己所持话语“可信性”的维护。
某些社会主体对社会现实的不满而产生了要求政府公共主体进行介入干预的诉求,他们的话语宣称中将包含要求政策制定或政策变迁的目的。此时,“社会话语”转变为“政策话语”,话语间的竞争也成为政策论争。就政策话语自身而言,它可能是由某些政策倡导者针对特定社会现象而直接提出的,也可能是对“漂浮”于话语场域“内部”或“外部”的各种社会话语甚至“杂音”的吸纳与转化。相较于社会话语间的竞争而言,政策话语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如前所述,就话语的构成来看,除了表面呈现的“文本”之外,还包括各种社会关系所构成的“底层结构”。在政策话语的竞争中,这些“底层结构”(话语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话语宣称主体的权力地位以及所占据的资源状况等)发挥着关键性影响。政策话语竞争中的“获胜者”将进入并主导决策场域,它可以顺利地转化为最终的政策产出或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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