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多民族国家解决少数民族关系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所设定的特殊行政治理区域。西北民族地区和西南民族地区是民族地区的两个比较典型、集中、特殊的区域,我国所建立的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1800个民族乡中,西南民族地区就有2个自治区、14个自治州、60个自治县和616个民族乡。一方面,这些行政区域都是以少数民族为基础、为少数民族更好地参与国家建设和实现民族自身发展繁荣、壮大而设立的,国家通过赋予少数民族在民族地区的自治权以及制定特殊的民族政策的权力来提高少数民族的现代化水平,进而提升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这些民族地区的建立也是实现国家整合、维护民族大团结的中国经验,其目的在于解决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根本目标是在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共同进入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建设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治理,经过艰苦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构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民族地区区情和民族关系的民族问题治理模式或者体系,找到了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郝时远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之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成功地解决了中国多民族发展问题,在多民族国家建构了和谐的民族关系,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民族地区的建设和治理,实现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建设目标,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所构建的民族地区治理体系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民族关系治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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