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说》:
一般译文:
有子说:“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冒犯上级的,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冒犯上级,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道’就由此而生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啊!”
有子,有若,字子有,孔门弟子。
先说两个概念。“本立而道生”,这个“道”指什么?论者多不加解释。孙钦善释为“道理,法则”1,李泽厚释为“人道”2,钱穆也说“所谓道,即人道”3。“本”,就是做人的根本,做人的基本法则,如果把“道”讲成“人道”,则等于同义反复。我以为,“道”应该高于“本”。“本”是做人的根本,“道”则是做人的最高理想:政治清明,天下太平。
“其为仁之本”,这里的“仁”指什么?或谓“是孔子的一种最高道德的名称”4,或谓孔学之“人性结构的理想”(李书第6页),或谓“人群相处之大道”(钱书第6页)。其实,作为《论语》一书的核心概念,它是人间一切“善”的总合,既包括内在的道德,又包括外在的事功。这一点,在下面各章的“新说”中还会多次说到。
儒家提倡孝悌,这本不是坏事。但不能走极端,不能绝对化。什么叫走极端?传统所谓“二十四孝”,其中就有不少极端的例子。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一文对此曾有过尖锐的批评。
其实,只要良心未泯而又有点常识的人,都有孝心且能尽孝道的,这用不着没完没了地进行“教导”。而自春秋战国以后的历代封建统治者都继承并张扬儒家的孝悌说,并且主张“以孝治天下”。这并不表明历代帝王都是“孝悌”的真诚信奉者、实践者,为争夺帝位而逼杀亲父、屠戮弟兄的倒是不乏其人。这里的奥妙就在于儒家把对父兄的“孝悌”与对统治者的“忠顺”统一了起来。在宗法制度下,对于统治集团的成员来说,这种说法是有其道理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至于王家皇权,即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做诸侯王。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政权如此层层下传,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这样,对于统治阶层的人员来说,“上”就是“父兄”——血缘关系较远的父兄,所以“孝悌”与“敬上”是一致的。
一旦离开宗法制度,离开封建统治,有子的逻辑就不成立了。孝顺父母,尊重(不是绝对顺从)兄长,这种感情与伦理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的,是天生的,无法选择、无可改易的。父母生你养你,兄长带你帮你,其恩其德,自应报答,且“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悌,是人性所在,是为人的底线,而平民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另一种性质。在帝国时代,统治者用枪杆子、刀把子夺政权“坐江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统治,完全是外来的,强加的,而且常常“改朝换代”,究竟是姓刘的来统治你还是姓李的来统治你,带有一定的偶然性。让老百姓无条件地效忠于这样的统治,毫无道理。
混淆两种关系,让老百姓以孝悌之心对待统治者,这对统治者当然有百利而无一害,而对老百姓,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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